“花儿”系一种流行于回族中的民歌,故又称作“少年”。 “花儿”最早产生于甘肃临夏(古称河州),后流传于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地,为当地汉、回、撒拉、裕固、东乡、保安、土、藏等民族所喜爱。现今已形成了以临夏为代表的“河湟花儿”和以岷县为代表的“洮岷花儿”两大系统。“花儿”有独唱、对唱、联唱等形式,即可抒情,又可叙事,长于写景,无论何地何种形式的“花儿”,都要有一定的句数;每句要有相应的字数和有规律的节拍;要有一定的押韵形式和特殊的结尾。“花儿”有百余种曲调。这些格律和曲调育成了“花儿”不同于一般民歌的明显特征。其内容多与人民的“爱情生活”有关。 在新疆,凡有回族群众聚居的地方,就有“花儿”的歌声飞扬。新疆回族“花儿”虽然也源于甘、宁、青的“花儿”,但它具有自己的风格。它的唱腔既保持了内地“花儿”那种高亢、嘹亮、明快的特点,又具有悠扬、细腻、委婉的特色,旋律悠扬悦耳,节拍整齐统一,曲调有“河州大令”、“白牧丹令”、“大眼睛令”、“尕马儿令”等20余种。人们除平时演唱外,各地在农事间歇或冬闲时期还举办“花儿演唱会”,届时各地歌手云集一堂,若有行家逢高手,赛歌对歌,还能触景生情,即兴创作,其精彩唱段往往成为传世佳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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