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麻
元朝是我国维吾尔族历史上文化发达,人才辈出的时期。对此,前代史家曾用“高昌元人,内侍禁近,外布行列,语言文字之用尤荣他族”等语,评述当日维吾尔族人文蔚起的情景。这里所介绍的哈里麻,就是元朝一位杰出的维吾尔族(当时称作畏兀儿)政治家。 根据史籍记载,哈里麻是元代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地区)契氏家族的后代。契氏家族是元朝时期显赫的“中州著姓”。因契氏祖先早期曾游牧于漠北草原上的契辇河畔,故其后代便以“契”为姓。元人欧阳玄曾撰《高昌契氏家传》。从《家传》里所记载的史实分析,哈里麻是撒吉思之孙。又从其他史书记载获悉,撒吉思只有一子,名撒里蛮。所以,哈里麻当为撒里蛮之子,而撒吉思却是西辽末期任高昌畏兀儿国相的契氏后代克直普尔的孙子。 哈里麻弱冠之年便在元朝宫中担任侍从。元大德十一年,(1307年),曾任宫中御药院达鲁花赤(掌印官)。嗣后不久,便身任多处“廉访司事”、“监察御史”等官。此官相当于后来司法监察的负责官员。 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司法官吏的权力是很大的。历史上任此职的封建官吏诈取民财,草菅人命的例子真是屡见不鲜,当然,也有一些比较“清明”的人物,哈里麻便是其中一个。他坚守职责,执法如山,在任职期间公正地处理了不少疑难案件,为当时百姓们所乐道。 例如,一次哈里麻到唐县(在今河北省中部唐河流域)巡视,遇到一件疑案:有一位樵夫伐树时,被一位过路行人借用了斧头削了木棍,至夜,此人用木棍作案;事发之后,当地衙门由于抓不到真正的凶手,便稀里糊涂地把樵夫抓了起来,诬指此案系他所为。哈里麻详加调查,分析案情,最后终于查处了真正的作案者,释放了无辜的樵夫。 还有一次,哈里麻受命任燕南道廉访副使(今河北省南部)。这一地区的行政官吏石不花歹由于治理有方,城内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对此,引起他周围一些人的嫉恨。他们编造谣言,诬告石不花歹与一民妻俞氏私通,妄图将他陷害。上面的贪官污吏轻信诬告,竟将石不花歹撤职严办。哈里麻闻知此事,明查暗访,弄引楚了俞氏实为一位80余岁老妪,此案实为一帮小人诬陷。案情真相大白后,哈里麻严办了诬告者,使石不花歹官复原职。此举深得当地百姓赞扬。 泰定元年(1324年),哈里麻移任福建廉访使,是时元朝宫中遣派宦官伯颜督收绣缎。伯颜依仗权势,横征暴践,当地百姓怨声载道。哈里麻闻知,毫无畏惧地上书控告伯颜所为,此举深得人心。 元统元年(1333年),哈里麻升任辽阳省参政知事。刚到职不久,便接见了一位来自边疆地区进贡路过辽阳的使臣。这位使臣依照惯例,对当地官吏每人备礼一份,有布四匹、书一幅,礼物袋用印封着。哈里麻见状将这位使臣训斥了一通,言道:“朝廷制印用于公牍防奸,你却用来封私人礼物书信,你知罪吗?”那位使臣羞惭万分。 又有一次,哈里麻任职浙西廉访使的时候,恰逢文宗皇帝由江陵出巡路经此地。一位随同皇帝出巡的名叫阿儿哈秃的侍臣狐假虎威,到哈里麻处无理索取钱财,遭到哈里麻的严辞拒绝,为此便得罪了这位贪官。后来,由于阿儿哈秃在皇帝面前谗言,使哈里麻一度被降级使用。尽管如此,哈里麻仍我行我素,对之毫不在意。 哈里麻一生执法如山,嫉恶如仇,不畏权势。在任湖北,山南面道廉访使、监察御史等职期间,因当朝丞相帖木迭儿专权拔扈,他曾伙同马祖常等人上书弹劾,一时名声大震。 元统三年(1335年),哈里麻被命为山东廉访使。当时山东各地民变迭起,地方治安十分棍乱。哈里麻几经巡视调查,了解到皆因地方官吏贪污枉法所致,于是上书建议罢免和严惩那些贪官污吏,此奏折被采纳实施后,果然地方安静了下来。当时在位的元顺帝嘉其志节,将他迁往大都留守。 哈里麻升任大都路留守以后,碰到皇帝要祭天,令其在京师附近修筑十座七星堂。按照惯例,七星堂须用金银装饰,工程浩大,耗资很多。哈里麻却本着办事节俭的原则行事,只令画工在七星堂里绘了一些山林花鸟壁画。当时许多宫廷官员都认为哈里麻犯上不知好歹。后来文宗皇帝祭献时观此景很是高兴。他手抚着画壁感叹地说道:“有心哉,留守也”。为此,元文宗曾赐给哈里麻十只白鹰,以表彰他的“公正”、“清廉”。 哈里麻一生从政,在元朝政坛申任要职40余年,中历九朝皇帝,几乎踏遍了大半个中国。作为封建社会里的司法官吏,虽权势显赫,但他能严于律己,公正清廉。晚年自动辞职,卒于至正七年(1347年)。哈里麻作为一位封建王朝的官吏,纵观其一生所为可以说,还是应予肯定的历史人物,象先前宋朝的包拯一样,是一位“清官”,一位杰出的维吾尔族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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