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森林资源贫乏。林业的兴衰关系到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前,林业建设无所建树,木材经营由官商垄断,群众植树造林处于自发状态。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关注林业建设,领导各族人民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植树造林,维护生态平衡,使新疆林业步入正常发展的轨道。 1950~1957年,为国民经济恢复和“一五”计划时期,新疆林业百废待兴。为了适应经济建设对木材的需求,新疆组建了4个伐木公司,有组织地开展了木材生产。1955年,在建立健全各级林业行政管理机构的同时,成立了南山、呼图壁、奇台、乌苏、沙湾、巩留、昭苏等林场和南山木材加工厂,以及新疆林业调查队、新疆林业工程公司、新疆林业学校。在新疆八一农学院开设了林学系,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了护林、营林和群众植树造林。这一时期,累计完成基建总投资1135万元,植树造林1.76万公顷,迹地更新5231公顷,四旁植树1.37亿株;生产原木 96万立方米,锯材 8.84万立方米;兴建房屋1.8万平方米,修建林区公路300余公里;共创工业总产值1.03亿元,实现利税2924万元。为新疆林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1958~1965年,为“二五”计划和三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新疆林业完成了全疆山地林区的调查,基本上查清了森林资源;在各山地林区和平原、河谷胡杨林区,相继建立了以采伐为主的国营林场。自治区收管了天山中部、东部属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哈密地区管理的山区林场,建立了木材运输、加工、经销企业及科研、教学单位,壮大了林业勘察设计队伍,并决定全面开发伊犁林区。在绿洲平原和河谷次生林地带,建立和健全了平原造林林场和河谷次生林管理机构,并大力开展群众性植树造林活动。8年累计完成投资5694万元, 植树造林17.2万公顷,迹地更新2.76万公顷,四旁植树3.89亿株; 生产原木322万立方米,锯材 30万立方米;共创工业产值 3.04亿元,实现利税1.07亿元。为新疆林业走向集约经营和科学管理创造了条件。 1966~1978年,为“文化大革命”和林业恢复时期。新疆林业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未能得到贯彻执行,林业发展缓慢。14年累计完成总投资1.05亿元,植树造林13万公顷,迹地更新1.95万公顷, 四旁植树9.74亿株;生产原木550万立方米,锯材44万立方米,人造板5576立方米;创工业总产值5.65亿元,实现利税1.32亿元。同前一期相比,林业生产年均增长率呈下降趋势,林区迹地更新欠账增多,植树造林保存率较低。 粉碎“四人帮”后,新疆林业发展出现了转机。为了使天山中部、东部森林资源得以生息,除加强森林管护外,伊犁林区开发再次被提到议事日程。1978年,国务院批准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山西部林业局成立。1979年,阿尔泰山林业局成立。至此,新疆林业建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结合新疆实际,制定了“坚决保护、积极培育、合理利用、全面发展”的林业建设方针,以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规的实施细则。随着“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的展开,新疆林业建设实行“乔、灌、草、网、片、带、造、管、封”相结合,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林木面积增长较快,森林覆被率由70年代的1.03%提高到1.68%,林业在防风治沙、涵养水源、保护生态、提供木材和薪材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增强。1998年,全疆完成造林面积5.76万公顷。新疆林业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林业建设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自治区在进一步健全区、地(州)、县(市)、乡(镇)林业局(处)和站的基础上,相继建立了护林防火、病虫防治、自治保护、林业公安等机构,使管理机构日臻完善。集中力量完成了新疆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基本摸清了新疆森林资源的分布状况。森林资源建档工作全面展开,国有林区颁发林权证的工作基本结束,林业执法工作不断加强。 二是人工造林进展加快。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结合“三北”防护林1~3期工程建设,加快了人工造林步伐,每年造林面积达4.67~5.33万公顷。人工造林保存面积已超过80万公顷,其中防护林 33.3万多公顷。有60个县(市)、106个团场实现了农田林网化, 有20个县(市)实现了平原绿化,85%的耕地得到林木的有效保护,城市园林面积达0.67万多公顷。 三是山区以营林为基础,逐步扭转了“重采轻育”的现象。由于自治区加强了山区苗圃建设,实行大苗上山、营林责任制等措施,1997年山区育林面积达46.67万多公顷。同时严格控制采伐量,认真执行采伐限额制度、木材生产计划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全疆木材采伐量由每年40余万立方米下降至每年20余万立方米,并先后将27个国有林场转为营林林场。 四是保护和恢复平原天然林取得一定成效。自治区先后建立平原天然林管理站44个,管护面积286.67多万公顷。采取封禁育林、引洪灌溉和对次生林进行改造等办法,使平原天然林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97年,全疆封育平原天然林面积达100多万公顷;每年引洪灌溉胡杨林约6.67万公顷。
1.天山西部林区 天山西部林区位于自治区西南部伊犁地区的霍城、伊宁、察布查尔、尼勒克、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8县境内,地处东经80°09′~84°56′,北纬42°14′~44°55′。分布于天山山脉中段的北天山、中天山、南天山原始山地的森林资源,北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东北与塔城地区相连,东南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为界,南与阿克苏地区为邻,西面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阿拉木图州、塔尔迪库尔干州接壤。林业用地总面积 42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 21.1万公顷,疏林地面积10.3万公顷,灌木林地面积 2.4万公顷。 全林区活立木总蓄积6167万立方米,主要树种是雪岭云杉,其次是山杨和疣皮桦。设在林区内的巩留库尔德宁雪岭云杉自然保护区,是目前我国惟一的云杉原始森林保护区。 天山西部林区是自治区的主要木材生产基地。从50年代开始,国家先后在这里建立起森林经营管理机构。1957~1958年,完成了天山西部林区经济调查,基本上摸清了森林资源。1959年起,自治区在天山西部林区设立了巩留、特克斯、新源、昭苏等森工企业。至1962年,除保留已初步形成生产能力的巩留林场外,其余各场均已下马停建。1963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 林区虽有所发展, 但没有进行有计划的开发建设。1973年天山西部林区被列为国家建设项目。1975年,国家有关部门开始进行总体设计的准备工作,1978年,在林区原有的基础上筹建了天山西部林业局。该局总体设计于1990年完成,并通过了国家和自治区的审查。1991年国家林业投资公司对总体设计进行批复,最后奠定了天山西部林区的建设规模,并被列为自治区的重点建设项目。 根据总体设计, 天山西部林区的建设总投资为1.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1亿元,自治区统筹7 000万元,建设期为1978~1995年。建成后的主要生产指标为:年产木材16万立方米,加工锯材5万立方米,更新造林 1333公顷。林区主要单项工程有:林区道路 1461公里,大、中型桥梁14座,贮木场9个,各类房屋总面积19.8万平方米,苗圃74.1公顷,种子园85.7公顷。至1993年底,已完成投资1.27亿元,其中国家投资7 185万元,自治区统筹投资 5550万元。已修建林区道路 1312.5公里,房屋18.67万平方米,建成种子园25公顷,苗圃 60公顷,母树林138公顷,贮木场9个,制材车间6个,购置各种主要机械设备338台,全局现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亿元。 在天山西部林区的项目建设过程中,设计施工单位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新疆林业勘察设计院、陕西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天西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林区道路、种子园、苗圃、贮木场、制材车间的设计;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新疆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了房建设计任务;江苏省南通六建、自治区冶金建筑工程公司、伊犁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完成了房建施工;新疆林业建设总公司、天山西部林业局工程公司完成了道路施工任务。 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天山西部林业局目前已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规模,成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及综合效益显著的国有大型企业。局址设在伊宁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共22个:巩留、特克斯、新源、察布查尔、昭苏、尼勒克、蒙玛拉、伊宁、霍城9个山区林场;伊犁木材加工总厂、经济贸易公司、木材公司、林业建筑安装总公司、奎屯林产品开发公司、物资公司、富林实业公司等7个国有企业;局直属雪岭经济发展总公司为独立核算集体企业单位;还有天山西部林业勘察设计院、森防站、护林总站、技考站、职工学校等5个事业单位。全局共有全民所有制职工3319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22人。 天山西部林业局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坚决保护、积极培育、合理利用、全面发展”的林业建设方针,各级领导狠抓森林资源管理、森工生产作业管理和营林生产管理,把建设资金向营林生产大幅度倾斜,促使营林生产得到迅速发展。目前,天山西部林业局的森林资源管理水平、营林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在自治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森工生产的综合作业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护林防火成效显著,连续9年无森林火灾,全局的森林经营管理步入了“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的良性循环。 1983~1993年的 10年间, 天山西部林业局累计生产木材192.2万立方米,加工锯材56万立方米,工业总产值3.9亿元,累计实现利润1.6亿元, 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93年, 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 7276万元,实现利润1908万元,职工人均利润5936元;生产木材16万立方米,加工锯材5.3万立方米,更新造林0.13万公顷,培育苗木1.2亿株。主要产品木材具有材质好、径级大、出材率高等优点,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1994年初投产的年产5000立方米刨花板、松针粉及1994年底投产的年产1000吨松针膏,均填补了自治区的空白,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阿尔泰山林业局 阿尔泰山林业局组建于1979年,隶属自治区林业厅,为实行企业管理的二级局单位。 林业局建设项目于 1982年提出,1987年由林业部调查规划设计院会同新疆林业勘察设计院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1990年通过国家计委和林业部批准,1993年春由新疆林业勘察设计院完成总体设计任务,同年 8月由自治区计委、林业部、国家林业投资公司等部门通过了总体设计。 阿尔泰山林业局位于东经85°50′~91°00′,北纬46°20′~49°10′,从西北到东南直线距离400公里,南北跨距平均在55公里,森林垂直分布在海拔1300~2400米之间,属于寒温带针叶林区。林区总面积193.1万公顷,林业用地占 68.7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占35.9万公顷。森林总蓄积量9112万立方米,其中用材林蓄积量3944.4万立方米,可伐蓄积量2514万立方米,年枯损量38.3万立方米,年林木净生长量5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24.4%。 林区的基本特点:(1)森林资源丰富,但林木分布的密度较低,有用材林16.6万公顷,而郁闭度在0.6以上的面积只占51.8%;林分的林龄组结构比例失调,林木枯损严重,在用材林中成、过熟林的面积和蓄积分别占64%、89.7%,中幼林所占的比重较小,森林的后备资源缺乏。因此,合理的开发利用、调整林分结构、更新和间伐是培育森林资源的惟一途径。(2)林业生产作业区广阔,交通困难,营林生产带有季节性。(3)优势树种是落叶松,占90%;云杉有少量分布。(4)林牧矛盾表现突出,给更新成林带来很大的困难。(5)桦树液新型保健饮料开发大有可为。 阿尔泰山林业局是该项目建设的主体,根据总体设计生产规模,“八五”期间维持年木材产量8万立方米,“九五”期间木材产量每年递增2万立方米,到2000年木材年产量达16万立方米,于1993~2000年,分期完成建设任务;总投资1.8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7000万元,其余为自治区投资。主要道路桥梁设计由新疆林业勘察设计院承担,施工由林业局组织有关公司进行。单列项目主要有中密度纤维板厂、木浆造纸厂和乌鲁木齐市综合服务大楼等。 阿尔泰山林业局现有职工 1500人,直属6个国营林场,即哈巴河林场、布尔津林场、阿勒泰林场、福海林场、富蕴林场和青河林场; 1个贮木加工厂及木材公司、桦林电子公司、多种经营开发公司;事业单位有林业调查设计队、林科所和喀纳斯湖自然保护区。截至1994年底,累计投资3765万元,修建林区道路424公里,建房面积5.36万平方米, 基本建设已初具规模。营林生产步入正轨,现有森林苗圃6处,苗圃总面积 30公顷,育苗面积占18.73公顷,历年完成人工更新造林面积 2507公顷。护林防火成绩显著,确保了森林的安全。累计为国家提供木材145万立方米, 创工业总产值 1.78亿元, 实现利税总额4630万元,上缴利税2661万元。1994年工业总产值2355.7万元,实现利税总额 240万元,净利润 78.8万元, 全员劳动生产率1.58万元/人·年;多种经营产值936万元,利润52.8万元。木材年生产能力达到8~12万立方米,约占全疆的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