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
 
  新疆渔业资源丰富。 现有水面64.67多万公顷,其中湖泊约 46.67万公顷, 水库约6万公顷,河流约12万公顷,池塘约0.33万公顷。已查明的土著鱼类50多种,其中有经济价值的鱼类有西伯利亚鲟、裸腹鲟、鲤鱼、鲫鱼、东方真鳊等24种。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只有少数农民利用农闲到河流、湖泊捕鱼,市场销售量极少。1949年,全疆年捕鱼量仅172吨。捕鱼用具简陋,主要用鱼叉、鱼钩、“卡盆”(独木舟)。至于人工养殖鱼,完全是个空白。
  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的渔业生产开始起步。50年代初期,以产“大头鱼”和焉耆鱼而闻名的焉耆县组建了第一个集体性质的焉耆镇捕鱼队。以后又在主要产鱼区,陆续建立了博斯腾湖国营渔场和福海县国营渔场,渔业生产开始纳入新疆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55年,全疆水产品产量达700吨,以水产捕捞业为主。1959年起,新疆从长江流域引进鱼苗,水产养殖业开始起步,渔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1978年,全疆水产品产量增至5700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的渔业生产迅速发展,水产品产量增加,人均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1997年,全疆水产品产量达 5.24万吨,年均递增 11.89%;人均水产品拥有量从1978年的0.5公斤增至3.05公斤。 新疆成为西北五省产鱼大省(区),城市吃鱼难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1978~1997年,新疆水产养殖业迅速发展,实现了由自然捕捞向养殖、捕捞相结合,以养殖为主的转变。1985年,孵化各种鱼苗达1.9亿尾,夏花鱼种 6400万尾,培育大规格(10厘米以上)鱼种2800万尾。1986年鱼产量首次突破万吨大关,达1.13万吨,其中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达0.65万吨。水产养殖面积扩大到3.61万公顷。1997年,水产养殖产量达4.27万吨,占水产品产量的81.49%,比1986年增长 5.6倍;水产养殖面积达7.59万公顷,比1986年增长1.2倍。 养殖方式以池塘养鱼为主, 水库养鱼次之, 坑塘及湖泊养殖获得较快发展。1997年,新疆渔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2.02亿元。1998年,全疆水产品产量5.34万吨,比上年增长1.9%。
  1978年以来,新疆进一步开展了水产资源调查,为科学养殖提供了依据。同时,在多种类品种引进、鱼类移殖驯化、北鱼南调以及温流水养鱼、网箱养鱼、虹鳟鱼养殖、稻田养鱼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方面,取得明显成效。80年代以来,先后从内地省区引进了武昌鱼、红鲤、罗非鱼、虹鳟等鱼种,沼虾、鳖、珍珠蚌、牛蛙等水产品以及莲藕、菱角、荸荠、水葫芦等水生植物,丰富了新疆水产养殖门类。乌鲁木齐红雁水产开发公司温流水养罗非鱼,最高单产61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997年,新疆水产研究所、黑龙江水产研究所、伊犁河渔政站共同承担的农业部“八五”期间重点科研项目《新疆伊犁河鱼类资源调查及开发利用研究》通过鉴定;新疆渔政总站、黑龙江水产研究所、阿克苏地区渔政站等承担的《濒危物种--新疆扁吻鱼(大头鱼)的资源调查与保护对策研究》项目通过鉴定。吐鲁番地区水产技术推广站与山东滨州水产研究所合作,采用浓缩海水等新技术,人工繁殖孵化出罗氏沼虾虾苗87万尾,投放喀什、和田等地获得成功,填补了自治区水产养殖的空白。
  1997年,新疆有各级渔政管理站18个,渔政人员152人。全区共有渔业户3660户,其中养鱼专业户2871户。群众渔业鱼产量 29210吨,占全疆总产量的 55.8%;群众渔业的养殖面积1.53万公顷,养鱼平均单产107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