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
 

  新疆乡镇企业起步较晚。1978年以前,仅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和粮油加工等小型工厂,规模很小,发展缓慢。1979年,新疆乡镇企业虽然已发展到 1.56万个,从业人数20.13万人,但总收入仅3.05亿元,工业产值1.07亿元,固定资产原值2.15亿元。1980年,新疆按照“调整、改革、巩固、提高”的方针,对乡镇企业的生产布局和方向等进行了调整。经过调整,1983年企业减少到0.65万个,从业人数减少到15万人,总收入增至4.24 亿元,固定资产原值增至2.73亿元, 分别比1979年增长39%和27%,年平均递增9%和6%。
  1984~1991年,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为新疆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991年与1984年相比,新疆乡镇企业由2.49万个增至14.58万个, 增长4.86倍;从业人员由21.66万人增至47.23万人,增长1.22倍; 营业收入由6.31亿元增至29.99亿元,增长3.75倍;总产值由6.59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增至 30.07亿元,增长3.66倍;上缴国家税金由0.23亿元增至1.37亿元,增长4.96倍。
  1992~1997年,新疆乡镇企业立足资源优势,面向市场竞争,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持续快速发展。1997年乡镇企业达28.7万个, 比1992年增长84.3%;从业人员78.9万人,比1992年增长58.4%;总产值(按当年价格计算)237.6亿元,比1992年增长5.04倍;营业收入231.5亿元, 比1992年增长5.18倍;上缴国家税金8.4亿元,比1992年增长3.94倍。
   新疆乡镇企业已形成门类较齐全、结构较合理的产业群体,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服务业5大类10多个行业的产业群体,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趋于合理。以1996年新疆乡镇企业总产值构成为例:农业企业34.4亿元,占16.2%; 工业企业101.73亿元,占48.02%;建筑企业 29.53亿元,占 13.94%; 交通运输业 33.69亿元,占15.9%;商业饮食服务业43.48亿元,占20.52%。
  乡镇企业在新疆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增强。1997年,新疆乡镇企业产值超过亿元的县 (市)达52个, 占县(市)总数的62.65%,比1985年增加51个,其中乡镇企业产值超10亿元的县(市)达 4个。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乡镇企业上缴税金占自治区财政收入的比例由1984年的 3.18%增至1997年的14.58%。在外贸出口中,新疆乡镇企业以灵活的经营机制和特色优势产品积极发展外向型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出口交货值2亿元,比1987年增长2.3倍,年均递增37%。
  乡镇企业的发展,改变了农村单一的经济结构,壮大了集体经济,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新疆农业总产值与乡镇企业总产值之比, 由1984年的 7.3∶1变为1997年的2∶1,1984~1997年,每年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4万多人。1997年全疆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人数相当于农村劳动力的23.6%,而乌鲁木齐、昌吉等乡镇企业发达地区, 从业人员人数已占当地农村劳动力的40%左右。
  1997年, 新疆乡镇企业年产值或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已达600多家, 出现了一批按国家标准划定的大中型企业和集团公司。生产出一批名牌产品,如乌鲁木齐县的“欧韵”牌羊绒衫和“龙凤”牌专用化肥,布尔津的“神湖”牌纺毛呢绒,呼图壁的“卡拉斯丁”全棉针织服装,尉犁的“楼兰”牌棉纱等。1997年,新疆乡镇企业人均创产值3.01万元,比1984年增长近9倍,年均递增19%;职工平均工资额达3 547元,比1984年增长3.84倍,年均递增12.89%。
  1998年,新疆乡镇企业稳步发展,完成总产值245.7亿元,比上年增长3.4%;完成营业收入245.6亿元,增长6.1%;实现利税26.7亿元,增长1.2%。

1.“新疆第一村”--八家户村
乌鲁木齐县八家户村位于乌鲁木齐市北郊,全村总面积2.7平方公里,居住着汉、回、维吾尔等3个民族800余户,计3000余人,可耕土地53.33公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八家户和其他农业区一样以耕作为主。由于土地少,人均不到0.33公顷,人均收入仅226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的农村经济政策给广大农村带来了希望。村长何占山依靠信息技术,引进了石膏装饰板和人造大理石生产技术,当年即回收投资并有了盈余。他看准了市场钢材缺乏这一时机,办起冷拔丝厂和轧钢厂,投产半年就赢利40万元。1986年又着手建起了一条冷轧带钢生产线,1987年投产,带来了经济效益。在抓企业开拓发展的过程中,以何占山为首的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注重企业管理。至1987年, 八家户的集体企业普遍实行了“一包三改”(承包经营责任制、改干部任命制为聘任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改计时工资为计件工资)和厂长(经理)责任制,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管理体制,增加了企业效益。
  在大力发展集体企业的同时,八家户村还注重“两户”(联户、个体户)企业的发展。到1987年底,全村已有村办企业11个,组办企业4个, “两户”办企业27个,个体运输户51家;全村总收入1506万元,企业总产值1642万元,其中工业产值1078万元,村民人均收入1350元,成为自治区惟一总收入、总产值突破1000万元大关的村,也是惟一人均收入超过千元的村。由于八家户村所取得的成绩,在当年《中国乡镇企业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当代中国优秀农民企业家评选活动中,何占山当选为“全国农民优秀企业家”。
  从1989年开始,八家户村还通过跨行业、跨地区的横向经济联合,积极与国有大中型企业挂靠,依托大企业带动乡镇企业的发展。该村轧钢厂和八一钢铁厂、兰州钢铁厂、酒泉钢铁厂联营,同时还和新南针织品有限公司、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联营办厂,提高了质量,打开了销路,增长了效益。
  1993年,八家户村与台湾中业投资有限公司兴办了天池纺织品有限公司和铝型材厂,还筹集新建了炼钢厂和第三轧钢厂,创出自己的名牌产品,当年实现产值 1920万元。 1992年,八家户村的社会销售总收入已达 1.1亿元,成为新疆第一个亿元村。1993年,社会销售总收入达到2.24亿元,翻了一番,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5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亿元,全村人均收入达3500元。在1994年全国乡镇企业家会议上,八家户农工商总公司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千家最佳经济效益乡镇企业”,排行第413位, 同时还被授予全国乡镇企业供销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誉为“新疆第一村”。
  到1996年,八家户村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比1978年增长283倍,社会销售总收入达4亿元,比1978年增长250倍,实现利税2100万元,比1978年增长232倍。人均收入达5000元,比1978年增长21倍, 居全疆农村之首,率先迈入全国“亿元村”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