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现代化学工业始创于50年代初。1950年,新疆省工业厅接收了原新疆省营制酸厂和柯坪硫磺矿,对旧企业进行整顿,当年生产硫酸20吨,为1949年产量的5倍。1952年, 在乌鲁木齐市和田街创建一所农药加工站,当年生产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8吨,迈出了农药加工生产的第一步。1953年, 省人民政府投资 112万元, 在乌鲁木齐市七道湾新建年产62%~92%600吨的制酸厂,1956年正式投产,翌年定名为乌鲁木齐化工厂。与此同时,还兴建了一批小型的磷肥、农药加工、苛化法制烧碱等化工企业。“一五”计划期间,累计完成基建投资169.1万元,形成年产硫酸600吨、苛化法烧碱 337吨的能力;累计化工总产值120.93万元,实现利润35.5万元、税金12.4万元。 “二五”计划及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新疆化学工业迅速发展。 先后筹建了一批中小型化工企业, 如新疆化工一厂(合成氨)、新疆化工二厂(氯碱)、独山子化工厂(合成橡胶)、实验化工厂(小氮肥)、库尔勒磷肥厂、阿克苏磷肥厂等。 到“二五”期末的1962年, 新疆地方化工完成基建投资2092万元,为“一五”计划的12.5倍。化学工业实力有所增强,拥有制酸、制碱、化肥、农药、无机盐、有机化工、油漆、化学矿、橡胶加工、化学试剂、医药等11个行业,71个产品,147个品种,17个试制品。新增生产能力主要有:硫酸 1.48万吨、磷肥1850吨、盐酸945吨、烧碱227吨、硫化钠1497吨、无水硫酸钠2.86万吨、电石986吨、农药加工3232吨、医药针剂2000万支和片剂5亿片、化工机械加工600吨。新疆化工总产值五年累计达9728.74万元,实现利润453.55万元,税金97.9万元。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新疆化学工业累计投资236万元,主要用于停建、缓建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并进行维护性续建工程和一些小化学矿、 小农药项目的建设; 累计完成总产值4849.58万元,实现利润507.7万元、税金227万元。 “文化大革命”时期,新疆化学工业受到严重干扰,生产处于不正常状态,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三五”期间,共完成投资 3600万元(未包括兵团),总产值 1.45亿元,累计亏损100.7万元.拜城化肥厂、库车化肥厂以及兵团化肥厂(后改为新疆化肥厂)开工建设,新疆实验化工厂(后改为新疆实验化肥厂)、新疆氮肥厂(后改为昌吉化肥厂)、乌鲁木齐化工厂合成氨车间、兵团农一师化肥厂先后建成投产,新疆烧碱厂氯碱、七泉湖化工厂、昌吉天山化工厂硫化碱的扩建工程竣工投产。“四五”期间,新疆化学工业投资 4929万元,累计完成总产值2.4亿元,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额达 1260.9万元。除继续完成“三五”计划期间的未完工程外,新建项目有喀什化肥厂、库尔勒化肥厂、新疆有机化工厂,续建项目有拜城化肥厂、兵团化肥厂,其中兵团化肥厂、喀什化肥厂和新疆有机化工厂先后建成投产。“五五”期间,新疆化学工业经过整顿,恢复了正常的生产秩序。共完成基建投资 1.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2927.7万元,实现总产值4.78亿元,实现利税总额909.26万元,但化工系统仍有亏损企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化学工业制定了“面向农牧、轻纺、石油、交通、建材、人民生活”的方针。“六五”期间,新疆化肥厂技术改造完成,合成氨生产能力达到 5万多吨;新疆橡胶厂 5万套汽车轮胎生产扩建工程完工;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化肥厂建成,总投资5.48亿元,形成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生产能力。“七五”期间,兴建了年产 6万吨合成氨、11万吨尿素的泽普石化总厂化肥厂;昌吉化肥厂 3万吨磷酸一铵、4万吨硫酸工程1988年开工,1991年投入试生产; 还对新疆化肥厂、 天山锅炉厂进行了技术改造和扩建。“六五”至“七五”期间,新疆化学工业基建投资2.17亿元,技改投资2.86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5.34亿元、利税总额5亿元。 90年代新疆化学工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八五”期间自治区的8个重点基建和技改项目是:米泉县化工总厂4000吨/年冰醋酸生产线,新疆石油机械厂 2600吨/年压力容器加工,新疆橡胶厂30万套斜胶胎优质轻量化扩建,新疆烧碱厂氯碱生产线改造,昌吉天山化工厂精制硫化钠技术改造,天山塑料厂塑料门窗生产线扩建,新疆化肥厂 1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改造。总投资 5.9亿元。自治区的“三项重点工程”是乙烯、聚酯和纯碱。乌鲁木齐石化总厂聚酯一期工程1992年建成投产,总投资12亿元;独山子14万吨乙烯工程总投资概算42.6亿元,主体工程1994年9月建成;新疆纯碱工程(哈密碱厂)1991年6月开工建设,总投资2.29亿元,1993年8月建成投产。 1991~1994年,新疆化学工业各类建设项目总计完成投资75.83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38.42亿元,实现利税总额3.09亿元。 1997年新疆化学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7.38亿元,主要化工产品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增长。新疆化学工业已形成拥有化学矿开采、基本化工原料、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化肥、橡胶制品、高分子聚合物、化工机械、化工建筑安装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成为自治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1.新疆化肥厂 新疆化肥厂是自治区化工行业的骨干企业,地处乌鲁木齐市南郊。现有职工2964人,有专业技术人员 63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94人。 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12亿元。生产的主要产品有尿素、硝酸铵等,副产品有液氨、硝酸、硫磺、复合肥、液体二氧化碳、氧气、编织袋等。 新疆化肥厂是1966年破土兴建的一座中型氨肥厂,设计年产合成氨6.8万吨,尿素8万吨,硝铵4万吨。199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均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合成氨产量达73620吨,尿素产量达到81537吨,硝酸铵产量达到47541吨。合成氨和尿素产量大大超过了化工部核定的生产能力,创造了建厂以来的最好水平,为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九五”期间,完成已在进行的10万吨合成氨改造项目的同时,还将发展多种化工产品,使合成氨产量达 10万吨/年,尿素产量达 11万吨/年,硝铵达9万吨/年。开发的新产品中,有多孔硝铵2万吨/年、硝盐 4000吨/年、甲醇4万吨/年、三聚氰铵3000吨/年、甲醛2.5吨/年、涂膜尿素 2万吨/年、三聚氰酸300吨/年。新疆化肥厂将建成一个以天然气为原料,有一定经济规模的综合性化工基地,并将发展成为新疆化工联合股份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实现年总产值2亿元,年利税总额 5000万元以上,化工产品达到15种以上。
2.乌鲁木齐轮胎厂 乌鲁木齐轮胎厂拥有职工 1487人,固定资产原值11430万元。1987年建成投产,以改革为动力,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885亿元,销售收入2.09亿元, 上缴国家及地方税收3693万元,成为自治区化工行业中的利税大户之一,为自治区的经济腾飞做出了贡献。 乌鲁木齐轮胎厂的建设过程分三个阶段:1982年1月经自治区经委批准,原新疆试验化肥厂转产人力车胎、自行车胎,改名为新疆橡胶三厂。转产一年后,生产规模达到外胎80万条、内胎 160万条。1985年经自治区计委批准,与上海正泰橡胶厂联营,扩建为年产10万套汽车轮胎,总投资4160万元,厂名定为乌鲁木齐轮胎厂。扩建工程从1986年开始,1987年 7月投入生产。1993年经自治区经委批准,进行30万套轮胎技术改造工程。同年5月动工,1994年12月竣工,总投资2964万元。 目前,乌鲁木齐轮胎厂已达到30万套/年生产规模,形成5大系列、40多个规格品种,产品经国家轮胎测试中心、上海市技术监督局、上海轮胎公司正泰橡胶厂等单位多次抽样测试,各项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国家标准。以“9.00-20”规格为主导的13种产品被评为省优质产品,有两种规格的产品获自治区级优秀新产品“金质奖”。1992年在化工部全国轮胎质量调查中,该厂产品以平均里程10.53万公里名列全国第三位,并在1992年荣获轮胎行业成型比武第4组第1名。轮胎出口巴基斯坦、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及部分独联体国家,并销往内地16个省、市、自治区,产品享誉国内外。 乌鲁木齐轮胎厂十分重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在设备的配置上,全部采用80年代末国产一流轮胎生产设备,并率先在同行业中采用电脑程控双模定型硫化机生产。炼胶车间采用高速高产的最新密炼机型,同时采用由上海正泰橡胶厂提供的先进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生产出合格的“回力”牌轮胎,填补了自治区轮胎生产的空白。目前,正在进行60万套轮胎技术改造工程。“九五”期间,将建设100万套子午轮胎项目。
3.新疆盐湖化工厂 新疆盐湖化工厂位于乌鲁木齐以东72公里的达坂城盐湖,创建于1958年。厂区坐落在兰新铁路旁,交通十分方便。 达坂城盐湖内含盐、硝2个特大型优质矿床,盐的储量为1200万吨,芒硝储量高达1亿多吨,丰富的盐、硝资源为发展盐化工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30多年来,新疆盐湖化工厂经历了艰难的创业历程,从一个单纯以挖盐为主的小盐厂,发展成为拥有职工2600人、固定资产近亿元的国有大型盐化工企业。该厂1988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连年在全国同行业最佳经济效益排序中名列前茅。1989年名列第10位,1990年名列第 5位,1991年名列第4位,1991年实现利润1009万元。 “以品种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是新疆盐湖化工厂的治厂方针。建厂初期惟一的产品是原盐。为开发新产品,该厂立足丰富的芒硝资源,于1977年、1984年、1990年先后建成了制硝车间和两个无水硝车间,形成拥有高、中、低不同品级的芒硝产品系列,年生产能力达15万吨。1991年又挂靠名牌,与南京烷基苯厂联营开发了合成洗涤剂。从此,盐湖化工厂拥有了盐、硝、洗涤剂三大系列的20多种产品。其中工业盐、再生盐及98%硝、99%硝(元明粉)为区优、部优产品,并在1990年首届全国轻工博览会上荣膺“银牌奖”;“丽佳”牌高级洗衣粉荣获1994年全国名优民用商品展销会“金杯奖”。1993年以来,又陆续开发了营养保健盐、润滑油系列产品,深受用户的好评。盐湖化工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检测手段齐备,出厂产品合格率一直保持100%,优质产品产值率达60%以上。1991年因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成果显著,被评为轻工业部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盐湖化工厂在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该厂的产品不仅畅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而且“盐湖”牌元明粉等产品远销日本、香港、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自1986年以来,累计出口元明粉7万多吨,创汇700多万美元。国家和自治区为该厂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了方便,1992年经自治区批准享有对周边国家易货贸易权,1993年对外经济贸易部又授予自营进出口权。 新疆盐湖化工厂的长足发展,得益于盐、硝系列产品的开发,但盐、硝产品属低附加值的大宗化工原料。为使企业上一个新台阶,化工厂近年来狠抓了深加工、精加工,以提高附加值,先后建成了与洗衣粉生产相配套的三氧化硫磺化项目,建成了硫酸钾项目,生产目前国内奇缺的农用硫酸钾。这两个项目的上马,使产值突破亿元大关,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九五”期间拟建年产5万吨氯碱工程,以利用丰富的盐资源生产高附加值的烧碱和氯气。这两个项目建成后,盐湖化工厂将跨入全国特大型企业的行列。
4.七泉湖化工总厂 七泉湖化工总厂系国有化工原材料生产企业。自1988年起至1992年,是自治区实现利税1000万元以上的最佳效益企业之一。1989年成为自治区一级企业,1990年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3年居全国最大500家化工企业第268位。现在职工2200人。 七泉湖化工厂位于吐鲁番市东北30公里的七泉湖镇,兰新铁路穿厂而过, 312国道和厂区公路相交。有自备的煤矿、盐硝矿、水源和电厂,有汽车运输队、专用站台、仓库及配套的福利、文化设施,并具有发展产业的良好的依托条件。七泉湖化工厂建于1958年12月26日,前身是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二师抽调水工二团等单位组成的十二团。1961年改名为工二师火焰山化工厂。1969年改属兵团建工师领导,更名为建工师火焰山化工厂。1976年兵团撤销,该厂归属吐鲁番地区领导,又改名为吐鲁番地区七泉湖化工厂。1978年定名为吐鲁番地区七泉湖化工总厂。 七泉湖化工总厂创业30多年来,走出了一条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50年代末期,该厂投资6万元,土法生产硝酸钠。60年代末期,轻工部和兵团投资310万元,兴建年产3万吨真空精制盐厂。1977年为了满足国内元明粉的需要,国家投资110万元,自筹资金190万元,自行设计、自己施工兴建了年产3万吨真空制硝厂,于1979年投产。为了满足市场对硫化碱的需求,1984年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贷款700万元,兴建了年产1万吨的硫化碱厂,由新疆化工设计院设计,江苏武进建筑公司施工,1986年投产。为满足精制加碘盐的市场需求,1985年对原真空制盐厂进行技术改造,使其达到4万吨/年生产能力。1987年贷款850万元新扩建5万吨真空精制盐厂,由轻工业部长沙化工设计院设计,兵团工一师第三建筑公司承担土建施工,设备由本厂自行安装,于1988年底投产。为了调整产品结构,填补自治区铬盐生产空白,1988年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1581万元,与上海联合兴建年产3000吨铬盐厂,由安徽省化工设计院设计,江苏宿县地区建筑公司施工,上海浦江化工厂安装,1989年投产。1993年总厂将铬盐厂资产划出,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新疆联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筹集到的资金用于扩大红矾钠的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现已达到7000吨/年。 七泉湖化工总厂以土法生产起家,经过30年的艰苦奋斗,主体生产已全部实现机械化。所建项目的设备、工艺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该厂的发展以自我积累为主,国家的全部投资约620万元,至1993年底固定资产已达到 6911万元,成为国家大型二级企业。现有产品5大系列 17个品种。盐系列有加碘精制盐、硒碘盐、肠衣盐(生产能力为 9万吨),工业盐(生产能力为30万吨);无水硫酸钠系列有99元明粉、98硝、95硝(生产能力为4万吨); 工业硫化钠系列有桶装固体碱、片状碱、粒状碱(生产能力为1.5万吨);硝酸钠系列有普钠、精钠(生产能力为5000吨); 铬盐系列有红矾钠、铬酸酐、红矾钾、红矾铵和盐基性硫酸铬(生产能力为 7000吨).统一使用的“火焰山”牌注册商标,已被评为“名优产品商标”。元明粉、精制盐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元明粉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精制盐获乌兰巴托国际博览会金奖;硫化碱、硝酸钠为自治区优质产品;红矾钠、铬酸酐获自治区优秀新产品一等奖。产品行销全国除西藏以外的各省、市、自治区,在成都、牡丹江等地还设有5个经营部,有较好的售后服务。产品出口东南亚 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已获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1994年产值达5389.78万元,销售额为 5851.43万元,实现利税总额782.3万元,其中税金670.8万元,利润111.5万元。主要产品产量:工业盐 5.41吨、 精制盐 5203.7吨、红矾钠 1755.8吨、铬酸酐675.50吨、元明粉1.76万吨、 硫化碱1.5万吨、原煤10万吨等。
5.新疆哈密碱厂 新疆哈密碱厂原名为新疆纯碱厂,系自治区“八五”期间三大重点建设工程之一,位于哈密市西郊,占地面积6.77万平方米。1983年立项, 1993年8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它的建成不仅填补了自治区制碱工业的空白,而且对新疆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新疆原无纯碱工业,所需纯碱需从内地调运,但国内市场纯碱十分紧缺,难以满足新疆的需求。1983年自治区化工局提出《关于建设纯碱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1985年3月自治区向国家计委上报了《新疆年产8万吨纯碱厂项目建议书》。同年,国家计委、化工部同意立项,并于1987年批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由化工部第八设计院为主承担,参与设计的有新疆建筑勘察设计院。1988年自治区计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1990年施工图设计完毕。设计规模为年产轻质纯碱8万吨,总概算22961万元。 新疆纯碱工程项目工艺设计有以下特点: (1)采用石灰纯碱法精制盐水;(2)精制盐水吸氨采用内冷式吸氨塔;(3)采用母液与氮液分开蒸馏流程(4)氨气冷却回收采用蒸氨气体与蒸氨冷凝逆流流程; (5)废氮液经冷却回收作为滤碱机洗水; (6)二氧化碳压缩机采用蒸汽驱动螺杆式压缩机;(7)采用流态化凉碱技术;(8)采用化工部第八设计院开发的自身返碱蒸汽锻烧炉; (9)采用蜂窝式澄清桶代替传统的逆尔桶;(10)凉碱尾毛采用温法除尘;(11)电气控制,对全厂煤焦石、锻烧、包装及石灰工序,采用“PC程控系统”。由于该项目设计合理,工艺成熟,设备选型先进,为一次性投产成功并迅速转入稳定生产提供了可靠保证。 作为自治区“八五”三大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哈密碱厂,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建成,组织了一个卓有成效的领导班子及过硬的施工安装队伍。自治区领导挂帅,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成立了工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工程项目指挥部,中国化学总公司新疆纯碱工程项目经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参加工程项目土建与安装的单位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自治区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新疆化工建筑安装公司、自治区机械化施工公司、自治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哈密地区建筑工程公司及乌鲁木齐铁路局第二工程处第二工程段等。工程于1991年6月15日开工,1993年8月9日一次投料试车成功,生产出了合格纯碱。浩大的工程,工期仅为25个月,比国家批准工期提前10个月,比合同工期提前128天,且工程造价低于投资总概算,节约贷款利息570多万元,创造了全国同类建设项目工期最短、质量优良、安全无重大事故、概算节约的好成绩。 新疆哈密碱厂投入试生产以来,经过1年的连续、稳定、安全运行后,于1994年9月对工程装置进行了连续72小时满负荷生产考核。 考核结果: 装置运行正常, 日平均纯碱产量254.6吨,超设计能力 242.42吨/天的 5%, 最高日产量达到259.52吨,产品质量、 主要原材料消耗和工艺技术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设计先进合理可靠; 主要设备设计和选型先进可靠;安装质量优良,自控水平高;满负荷生产,年可为国家创利税1700余万元。 新疆哈密碱厂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开拓市场,将与哈密地区盐化总厂联合组成盐碱集团公司。 1995年建设年产4万吨的重碱纯碱工程,其中氯化钙2万吨及铬盐2万吨;扩建纯碱厂,年产达到12万吨轻质纯碱,为自治区早日建成全国的化工基地再立新功。
6.米泉化工总厂 新疆米泉县化工总厂年产4000吨冰醋酸,生产的冰醋酸是基本有机化工的重要原料之一。过去自治区所用冰醋酸一直依赖兄弟省区供应,由于产品腐蚀性强,且易燃,安全要求高,加之运距较远,供应十分不便。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聚酯工程即将建成,投产后每年所需醋酸量将大增,长期依靠内地运入,经济负担过重。为充分利用自治区内丰富的酒精资源,满足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聚酯工程及区内现有企业对醋酸下游加工产品的需要,1991年化工部批准了《新疆米泉化工总厂年产4000吨冰醋酸项目建议书》,同意建设年产4000吨冰醋酸装置及年产1000吨醋酸乙烯装置。 目前世界醋酸生产能力为350万吨。1985年以来,产量最大的美国平均每年以增加10.82万吨的速度递增。继美国之后,日本、德国的递增速度也较快,国际市场对醋酸的需要量呈平稳上升趋势。国内市场也供不应求。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聚酯规模为年产8.4万吨,所需醋酸4704吨;一期为4.2万吨,需醋酸2352吨。新疆是我国甜菜制糖的主要省区,糖蜜酒精十分充足,原料有保证,具备了良好的生产醋酸的条件。因此,建设醋酸项目不仅可解市场之急需,而且对加速发展新疆化学工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醋酸项目厂址选在米泉县东北角修造厂界区内,占地总面积为4.66万平方米。自1990年开始筹建,投资总额为2890万元,其中化工部750万元,自治区650万元,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300万元,昌吉回族自治州200万元。1994年建成投产,设计规模为4000吨/年,产值达3000万元。 生产工艺采用的是国内目前比较成熟的乙醇二步氧化法,控制系统采用国内先进的自动化控制仪器仪表,这将大大提高醋酸的生产效率。此套装置的实际生产量可达 5700吨/年, 其中 3700吨供聚酯工程,剩余2000吨,一部分供应新疆的化工市场,一部分用于开发下游产品。 1995~2000年米泉化工总厂的产品发展规划是:建设1000吨/年硝甲基纤维素装置;醋酸酯类生产线,生产甲酯、乙酯、丁酯各1000吨/年;醋酸盐类300万吨/年生产线;扩建冰醋酸装置,年产1.5万吨冰醋酸;建成乙烯酮1200吨/年生产线及以乙烯酮为原料生产1000吨/年山梨酸装置; 建成乙醛氧化法生产醋酐6000吨/年生产线及以醋酐为原料生产3000吨/年醋酸淀粉脂和3000吨/年醋酸纤维素装置; 进行冰醋酸生产工艺的改造,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即甲醇羰基合成法生产冰醋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