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机械工业十分薄弱,没有制造能力,仅有一个汽车修理厂和军械修理厂以及一些手工作坊,从事小农具和日用金属制品的制作和修理。1949年,机械工业企业仅57个,总产值43万元。电子工业则一片空白。
  1950~1957年,新疆机械工业建设的重点是汽车、拖拉机修理以及农机产品的制造。改建、扩建了新疆机器厂,新建了十月汽车修配厂,形成了拖拉机、汽车修理和小型农机产品制造能力。1952~1957年,完成基建投资2 040万元(不含兵团和零星基建投资),建成机械工业企业16个。期末职工人数约4 500人,拥有设备1 500余台,年产值4 000万元;形成了大修拖拉机1 400台,以及大修汽车2 000辆、中修900辆、小修500辆的生产能力。生产水轮机、单双铧犁、钉齿耙、脱粒机、汽车和农机配件等产品。
  1958~1965年,计划建设14个工厂,总投资3.11亿元。在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年)停建、缓建一些工厂,最终建成新疆轴承厂、联合机械厂、昌吉综合电机厂等骨干企业。新疆机械工业由“一五”以前以修理机械设备和生产低档次农机具为主,发展到制造中型农业机械和民用机械的水平。这个时期,自治区机械系统的直属项目共完成基建投资5 213万元,其中生产性投资4 385万元,累计形成固定资产3 765万元。农机产品如机引犁、中耕机、播种机、收割机、饲料粉碎机等,民用机械产品如电动机、卷扬机、矿车、混凝土搅拌机、水利启闭机、水泵、轴承等,均能够批量生产。
  1966~1975年,新疆机械电子工业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8 000万元。新建了畜牧机械厂,改建和扩建了十月拖拉机制造厂、联合机械厂、齿轮厂、第三拖拉机配件厂等企业。同时,组建了第一、第二汽车配件厂,为新疆汽车制造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改建和扩建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机床厂,使总生产能力达到年产各种机床3 500台。此外,还建设了农机三级修造网。机械工业新增的主要产品有:大型联合收割机、中型轮式拖拉机、剪羊毛机、高低压开关板、工业锅炉、钢芯铝绞线等。
  新疆电子工业1966年起步,当时作为“小三线”建设的一部分。1975年,先后建成新疆半导体厂、无线电一厂、红光无线电厂、红星器件厂、红卫接插件厂(后并入红星器件厂),形成了收音机、电容器、打井测试仪、接插件、无线电话机、电台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了无线电器材公司和新疆电子研究所。
  此外,根据中央关于战备的指导思想,1964年下半年开始,新疆对“小三线”的机械工业进行了规划和建设,先后建起新疆红旗机器厂、胜利机器厂、反帝机器厂、东风机器厂、前进机器厂、工具模具厂、燎原机器厂、星火机器厂、曙光机器厂等企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机械电子工业进入全面发展时期。机械工业重点围绕农业机械、汽车、电工电器、石化通用机械、轴承及基础件行业展开,电子工业重点围绕通信广播业进行建设。1981~1994年,机械电子工业共投入建设资金5.62亿元,其中技术改造资金3.81亿元,主要围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主导产品为龙头,进行扩建和技术改造,上水平,上质量,上规模,增强了产业实力。1992年,新疆第一汽车配件厂、新疆专用汽车厂与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联合,成立了中国一汽集团新疆汽车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形成年组装改装解放系列汽车近1万辆的能力,1993年产值达到1.46亿元。新疆电机电器制造公司,自80年代后期引进国内外关键设备和技术,进行改造,成为蓄电池、电动机、变压器三大产品为主的综合电工制造企业,年产值近亿元。新疆天山锅炉厂自80年代后期引进国内外关键设备,提高工业装备和管理水平。形成年产工业锅炉3 000蒸吨的能力。1993年产值达5 000万元。新疆十月拖拉机制造厂通过“六五”、“七五”期间的技术改造,形成年产小型拖拉机2万台的能力,产值达亿元。新疆联合收割机厂通过改造,已成为我国四大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之一,三种类型的收割机年产能力1 000台,产品已出口。新疆轴承厂经过技术改造,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自治区机电行业惟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年产轴承能力达300万套,其中外球面轴承150万套。昌吉特种变压器制造股份公司,80年代末围绕“特”字进行技术改造,1993年改为股份制公司,成为机电行业率先实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八五”期间,新疆机电工业坚持“引进、联合、调整、改造”八字方针,广泛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设备,实现区内外企业的联合,重点围绕优势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形成规模经济,加快了发展。1997年,新疆机械电子工业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4亿元,工业增加值5.55亿元,为自治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1.新疆十月拖拉机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十月拖拉机制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新疆十月拖拉机制造厂为核心企业组建的。
  新疆十月拖拉机制造厂1950年由苏联援建,是国家“一五”时期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1952年投产,迄今已有40多年的发展历史。经过多年的不断改扩建,该厂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拥有精密的检测仪器,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雄厚的技术优势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是国家机械工业拖拉机制造行业骨干企业之一。1994年度被国务院评价中心、国家统计局评为中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和新疆工业行业10强企业。1995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2.18亿元,净值1.69亿元。199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78亿元,产品销售收入3.05亿元,利税总额1 560万元。公司以生产中、小型系列拖拉机为主,兼营翻斗车、野外营房车组、饲料机、环保机械及配套农机具。主导产品为XJ-150型、XJ-180型小四轮拖拉机,年综合生产能力3万台,1995年生产3.03万台。近几年,又开发了200型、250型和500型系列拖拉机产品。其中“新拖”牌XJ-150型小四轮拖拉机被自治区质量奖评定委员会评为新疆名牌产品,产品覆盖全区市场,区内占有率达85%以上,同时辐射甘肃河西走廊、陕西、河南等地区,并出口到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巴基斯坦等国。为适应自治区棉花发展需要,公司还开发生产了XJ-503H型棉田拖拉机,在1995年北京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上受到了好评。
  “九五”期间,国家将大力支持西部地区的发展,自治区将建成国家级粮、棉生产基地。面对农业大发展的良好机遇,公司计划在“九五”期间投资5 200万元对工厂进行改造,建设现代化的厂房,引进国外先进加工设备,形成年产XJ-503H高地除棉田拖拉机3 000台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完成后可新增产值1.5亿元,创利税2 000万元。到2000年,将形成年产拖拉机5万台的综合生产能力,年销售收入接近10亿元,利润达5 000万元,为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事业再创辉煌。
2.新疆联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联合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新疆联合收割机厂与新疆牧业机械厂合并改制而成的国有独资企业,拥有成员单位10余家。公司是以新疆-2型联合收割机产品为龙头,以实现专业化协作配套、扩大规模经营为目标,以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经营的一家大型骨干企业。
  公司核心企业原新疆联合收割机厂是国家大型企业,机械工业部全国定点生产联合收割机四大厂家之一。1995年末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23亿元,净值7000万元。199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4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57亿元,利税总额455万元,创历史最好水平。主要产品有:新疆-2、新疆-3、新疆-5联合收割机和轻型汽车等。其主导产品新疆-2型稻麦两用联合收割机年生产能力达1 000台,1995年共生产1 500台。新疆-2型联合收割机获自治区优秀产品一等奖,在1995年北京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上获“银奖”,在第二届全国工业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展览会上获科学技术进步巨大成就奖,产品深受用户欢迎。产品主要销往河北、河南、陕西等14个省市广大农村,1996年订货量超过3 000台。公司生产的大型联合收割机曾出口巴基斯坦。新疆-2型收割机正在进一步开拓国外市场。
  为进一步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生产能力,“九五”期间,公司将通过技术改造,扩大4LD-2型联合收割机的生产规模。该项目总投资为2 998万元,主要用于添置关键设备及检测仪器,完善装配加工手段,形成生产4LD-2型联合收割机3000台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完成后,可新增销售收入1亿元,利润400万元。到2000年,联合收割机综合生产能力将达到5000台,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利税超5 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