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电力工业几乎是空白,1949年仅有发电设备998千瓦, 年发电量97万千瓦·时,无法满足生产与社会生活的需要。 1953年12月30日,苏联援建的苇湖梁发电厂第一台3500千瓦机组正式投产,同时第一条 35千伏供电线路 (苇湖梁发电厂-六道湾)投入营运,新疆从此有了现代电力工业。 同期兴建的还有乌拉泊水电站(3×800千瓦),建成后与苇湖梁发电厂联网运行,形成了乌鲁木齐电网的雏形。1955年,新疆发电量0.55亿千瓦·时。1957年,苇湖梁电厂扩建,安装我国制造的第一台 6000千瓦机组。 此外还建设了一批小水电站和火力发电厂。 1950~1957年,新疆共投资 4198万元用于电力工业建设,装机容量达 3.57万千瓦,其中火电3.2万千瓦,年发电量是8111万千瓦·时,初步奠定了电力工业的物质技术基础。 1958~1965年,尽管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仍坚持支援边疆建设的方针,对新疆电力工业建设投资1.55亿元。苇湖梁发电厂全部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达5.9万千瓦,成为新疆第一个中型电力生产企业。 同时, 还建设了克拉玛依电厂(1×0.6万千瓦)、红山嘴水电站(4×0.3万千瓦)及新疆第一条110千伏输电线路(昌吉-八一钢铁厂)。 1966~1979年,国家对新疆电力工业投资5.71亿元,建成红雁池发电厂(4×2.5万千瓦)、克拉玛依电厂(扩建新增容量3×0.6+2×1.2万千瓦)、 哈密第一发电厂 (4×0.6万千瓦)、红山嘴水电站(扩建1台0.875万千瓦水轮发电机组)、库尔勒铁门关水电站( 4×0.875万千瓦)。1979年,全疆总装机容量达到68.47万千瓦,发电量22.77亿千瓦·时。与此同时,电网建设也有较快发展。1966年乌鲁木齐与石河子以35千伏安电压联网后,70年代初又以110千伏安电压联网,对这一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电力工业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在行业管理方面狠下功夫。红雁池电厂扩建工程顺利完成,4台5万千瓦高温高压机组投入生产,总装机容量达30万千瓦。玛纳斯发电厂建成投产, 拥有6台10万千瓦高温高压汽轮发电机组,成为新疆最大的火力发电厂。其他新建的电源点有:装备了高温高压机组的独山子炼油厂热电厂(2×2.5万千瓦)、乌鲁木齐石化总厂热电厂(2×2.5万千瓦)、泽普油田电厂(5.45万千瓦)、和静大山口水电站(4×2万千瓦)、托海水电站(5万千瓦)。其他装机容量达到5万千瓦的电厂还有:独山子炼油厂电厂 (8.9万千瓦)、克拉玛依电厂(14.8万千瓦)、红山嘴水电站(5.7万千瓦)。 1980~1994年,新疆电力工业总投资51.53亿元,建成500千瓦及以上电厂130个(其中水电站89个),新建220千伏供电线路9条(全长784公里) 110千伏供电线路 84条(长3 025公里)35千伏供电线路5 902公里,新增变电容量 573.63万千伏安。已建成的乌鲁木齐220千伏电网,是新疆的主力电网。 其他各地(州)、县(市)分别建有110千伏或35千伏的小电网。 随着电厂的建设,线路的增加,电网的形成,新疆电力工业的生产、管理、调度、通讯的自动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生产调度运用CRT显示实时潮流、线路接线、运行工况,运用图表和曲线反映负荷趋势等。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可传递近300个遥测量,200多个开关变位信息量。所有的信息不仅可以由电视屏幕显示,还可以打印制表。电网的保护功能增强,提高了安全性和对用户供电的可靠性。 改革开放20年, 新疆电力工业建设投资累计95.04亿元。特别是1991~1997年, 电力工业投资就达71.12亿元,年均递增20.85%。全疆新增发电机组容量248.34万千瓦,乡镇通电率达93%以上,已形成水电、 火电并重,风力发电为辅的产业体系。 1997年完成发电量 150.57亿千瓦·时,其中火力发电量123.11亿千瓦·时,水力发电量26.88亿千瓦·时。
1.红雁池电厂 红雁池电厂位于乌鲁木齐市南部,始建于1958年,现已完成三期建设,目前电力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其中,一期工程2×2.5万千瓦,二期工程2×2.5万千瓦,三期工程4×5万千瓦。 到1995年底已累计发电280亿千瓦小时。全厂现有固定资产48927万元,拥有职工2133人,是以发电为主, 兼科技、工业、贸易多种经营服务功能的自治区一级企业。1995年实现工业产值4000多万元,利税250万元。 红雁池电厂是乌鲁木齐电网的电力电源之一。“九五”期间,乌鲁木齐电网将向西延伸至博州,向东与哈密联网,向南与库尔勒、阿克苏相接,向北覆盖塔城地区,从而形成新疆的主电网。与此相适应,红雁池电厂将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四期扩建工程和红雁池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及配套的电力送出工程。 红雁池电厂四期工程建设规模为: 1×410吨/小时锅炉,1×10万千瓦发电机组及220千伏送变电工程,总投资3.6亿元,1996年全部建成投产。 红雁池第二发电厂总装机规模规划容量为 120万千瓦。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670吨/小时锅炉,4×20万千瓦凝汽抽汽机组。配套送出工程为, 乌鲁木齐地区220千伏线路5回350公里, 乌鲁木齐至库尔勒220千伏线路250公里,奎屯至博乐220千伏线路180公里;变电容量为129.6万千伏安,工程总投资为61亿元。其中电源投资51亿元,送变电工程10亿元。1999年投产20万千瓦,2000年投产40万千瓦,2001年投产20万千瓦。工程建成后将对缓解新疆主电网和紧缺矛盾起重要作用。
2.玛纳斯发电厂 玛纳斯发电厂位于昌吉州玛纳斯县兰州湾,处于乌鲁木齐和克拉玛依两电网中间地带,是连接两电网的枢纽带。随着新疆国民经济的发展,乌鲁木齐电网负荷增长较快,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自治区决定建设玛纳斯发电厂。1983年开始进行选厂工作,1984年完成可行性研究,1985年完成初步设计,1986年5月1日正式破土动工。投资来源由中央和地方分摊,已投产的60万千瓦工程总投资中,中央投资占75%,地方投资占25%。玛纳斯发电厂一期和二期工程的6台10万千瓦机组分别于1988年11月、 1989年9月、 1991年4月、 1992年3月、1994年9月和12月投产发电。 目前是新疆装机容量和单机容量最大、自动化程度最高的火力发电厂。电厂自投产至1994年,累计发电89.5亿千瓦·时,供电81.8亿千瓦·时,完成电力产值6.46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为北疆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3.伊犁火电厂 伊犁火电厂位于伊宁市区伊犁河路, 占地面积15.45万平方米。始建于1935年。新疆和平解放后,经过40多年的艰苦创业,伊犁火电厂得以健康发展,为经济建设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伊犁火电厂现共有6台汽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2万千瓦; 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02亿元;职工686人,其中少数民族职工286人,占职工总数的41.69%。 伊犁火电厂担负着伊犁地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重任。 1994年工业总产值914.2万元,比1978年增长3.66倍;发电量完成1.28亿千瓦·时,比1978年增长3.09倍;供电量完成1.16亿千瓦·时, 比1978年增长3.06倍;发电标准煤耗662克/千瓦·时,比1978年下降18.27%;发电厂用电率为9.37%,比1978年下降1.43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33万元/年·人,比1978年增长2.17倍。1988年被授予“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0年被授予“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荣誉称号。1991年1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自治区一级企业、自治区管理达标企业。
4.伊犁托海水电站 伊犁托海水电站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境内,距伊宁市54公里,是喀什河流域规划18级梯级电站的最后一级电站。水库总库容1 750万立方米,调节库容45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4×1.25万千瓦。 托海水电站的勘测设计工作始于1957年。1958年底完成了《初步设计要点报告》和相应的勘测工作。1981年,电力工业部水电建设总局向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下达了托海水电站的初步设计任务。1982年7月完成了《初步设计中间报告》,1983年7月完成了《初步设计报告》。同年9月,自治区计委会同水电部规划设计总院对托海水电站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10月批准了托海水电站初步设计。托海水电站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灌溉、旅游、养殖等综合利用效益。电站于1984年 7月开工,1988年10月,1号、2号机组投产。1990年4月4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工程总投资1.2亿元。 托海水电站是自治区境内兴建的第一座具有一定调节能力的混合式中型水电站。电站枢纽工程由混凝土双曲拱坝、鞍部混凝土心墙土石副坝、导流兼排沙隧洞、发电引水隧洞、高压斜井、月牙型内加强肋钢岔管、地面式厂房等建筑物组成。电站建设过程主要采用以下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一是利用坝址河段的地形、地质条件,合理地布置大坝、泄洪、冲沙、引水工程及发电厂,充分利用了河弯段水面落差,枢纽布置合理。二是拦河坝采用变圆心、变半径的混凝土双曲拱坝,坝体设有倒品字型布置的5×5.5平方米3个中孔进行泄洪、冲沙,汛期采用低水位蓄清排浑的运行方式,延长了水库泥沙淤积年限,保持了水库库容。三是拱坝基础开挖采用国内先进的三向梯段预裂控制爆破,隧洞开挖采用了光面爆破技术,减少了超挖,控制了开挖轮廓的准确、平整、连续,并减轻了爆破对围岩的振动破坏。四是拱坝温控采取降温与保温并重,薄层、短间歇、均匀上升浇筑,骨料拌合预冷、降温、坝体埋设冷却水管采用聚氯乙烯保温模板,加强混凝土养护等工艺措施,防止坝体产生裂缝。五是钢岔管首先在自治区境内采用先进的月牙型内加强肋、多锥、大分岔角岔管。不仅施工安装方便,而且充分发挥了钢材的受拉特性,并节省钢材20%~30%。 托海水电站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表现为:(1)托海水电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单独运行时保证出力1.22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2.48亿千瓦·时。待吉林台电站兴建投产后,年发电量可提高到3.42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16万吨。(2)在同等满足系统电力、电量前提下,以火电替代方案计算,托海水电站内部收益率达17.7%,经济净现值达4 108万元,比兴建火电经济。(3)电站发电成本为2.3分/千瓦·时,仅为同期火电成本5分/千瓦·时的46%。按目前上网电价9分/千瓦·时的折现率为10计算,财务净现值为1 856万元,内部收益率为11.7%,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4)已成为伊犁电网中的主导电站及主要高峰电源,不仅解决了伊犁电网负荷紧张状况,减少了拉闸限电机率,改善了火电厂的运行条件及下游团结渠等径流式水电站的冬季运行条件,提高了梯级电站的保证出力及年发电量,而且使整个电网提高了供电质量及安全经济运行水平。(5)通过电站水库调蓄,可增加部分春季灌溉用水,并可起到一定的滞洪作用,减少洪水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