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贸易
 

  新中国成立前,新疆商业经济不发达,市场萧条,商业贸易被私营商业垄断。 1949年, 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2.19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为0.14万美元。
  1950年,新疆开始建立国有商业。发展对外贸易,大力支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经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到1957年,国有商业贸易体系初步建立,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9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4.44%,国有商业在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基本形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到1978年,新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到21.89亿元, 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到2346万美元。1950~1978年,全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达324.87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累计达6.62亿美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疆的商业贸易也得到长足发展。一是调整所有制结构,商品流通领域逐步形成国有商业与其他经济成分商业并驾齐驱的新格局。1978年,全疆商业网点不足1万个,从业人员不到5万人,私营及个体商业经营网点所占比重不到5%,到1997年末,全社会各种经济类型的商业网点已发展到21万个,其中国有商业网点近1万个,私营商业网点0.2万个,个体商业网点达19.1万个。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有商业份额为45%左右,私营及个体商业份额超过30%。二是多渠道开放式流通体制逐步形成。各种贸易中心、贸易货栈,工业和其他部门附设的门市部及集市贸易市场得到很大发展。批发行业由原来单一渠道变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经营,普遍实行了批零兼营业务。1997年底,全疆附营的批发零售商业网点2269个,从业人员15343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近10亿元。集市贸易已成为城乡商品流通的一条重要渠道。1997年底,全疆集市贸易达1361个,集市贸易商品成交额为129.5亿元,占全疆消费品总额的41.7%。
  1997年,全疆商业企业商品纯购进总额达430.2亿元,商品纯销售总额达366.5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14.1倍和10.4倍。其中大型商业企业资产总额达539.6亿元,实现商品销售收入636.6亿元,上缴税金9.9亿元。私营及个体商业注册资金近20亿元,实现商品销售总额89.4亿元,上缴税金近亿元。1998年,全疆消费品零售总额327.52亿元,比上年增长5.5%。
  与此同时,新疆的对外贸易也发展迅速,商品进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日本及欧洲、东南亚等国和地区市场。1997年,外贸进出口额达14.47亿美元, 其中进口额7.81亿美元, 出口 6.65亿美元。 改革开放20年, 新疆外贸年均增长24.2%, 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 1998年, 完成进出口总额15.32亿美元,其中进口7.24亿美元,出口8.08亿美元。

    (一)国内贸易
   
  新疆国有商贸创建于1950年。当年全疆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21亿元,其中国有商业1 878万元,仅占8.5%,市场上私营商业占据优势。1952年起,国家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加速发展国有商业。1950~1957年,新疆商业建设投资4600万元,主要建设简易营业设施和商业网点。至1957年,新增营业网点16万平方米;冷库 1535平方米,库容500吨;石油库2.26万立方米, 通用仓库 6400平方米,并修建了一批简易货棚;接收、 购进371辆汽车。 固定资产由1954年的820万元,增至1957年的1670万元。国有商业在组织货源、批发零售、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协调工商关系上逐步发挥起主导作用。1957年,国有商业机构达2371个, 各级公司159家, 职工4.7万人。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8.94亿元,其中国有商业5.29亿元,占54.44%。国有商业在流通领域的主导地位基本形成。
  1958~1965年, 新疆商业建设投资10.78亿元。新建石油库5.46万立方米, 冷库增容6000吨,通用仓库15.06万平方米,商业网点19.38万平方米。商业部拨给汽车577辆,自购25辆,1965年实有运输汽车820辆。商业设施逐步完善, 商品吞吐能力增强,商品品种增多,市场营业兴旺。
  1966~197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国有商业网点减少,服务质量下降,市场供应紧张。这时期商业建设投资1.77亿元。新建5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石油库投资636万元; 大型石油库投资 2055万元; 冷库38座, 库容 1.44万吨,投资3246万元;通用仓库28.96万平方米,投资 3894万元;战备仓库3座,1.3万平方米,投资120万元;商业网点9.18万平方米,投资 1542万元。 中国食品公司分配给新疆保温汽车60辆。到1979年,国有商业职工达7.05万人,拥有各类机动车辆2800辆。197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7.85亿元, 其中国有商业系统零售额11.01亿元, 占39.53%,企业利润由1957年的2583万元增至8782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国有商业加快了体制改革步伐。一是1979年起在商业企业中实行扩大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先后在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吐鲁番、哈密、喀什等地的45个企业进行了试点,改善了企业管理,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改革商业批发体制,对小型零售商业实行开放经营,组建了3个批发公司,对857个小型零售企业实行“改、转、租”式经营。三是在大中型商业企业中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四是推行国有商业企业“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的经营形式。五是对“边、小、微、亏”的商业企业试行国有民营改革。六是实现国有商业的多种形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80~1994年,商业建设投资3.18亿元。至1994年,新疆国有商业拥有石油库3 096座,库容45.24万立方米;冷库库容4.4万吨;通用仓库729座,库容130.05万立方米;商业网点49.09万平方米,饮食服务网点20.19万平方米;各类机动车4 114辆;固定资产10.4亿元。1997年,新疆商业企业商品纯购进总额430.2亿元,商品纯销售总额366.5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14.1倍和10.4倍,其中大中型商业企业资产总额达539.6亿元,实现商品销售收入636.6亿元,上缴税金9.9亿元。

    (二)合作贸易

  新疆合作商贸创办于50年代初。1950~1957年,新疆供销合作社系统自筹资金109.6万元, 主要用于县以上特别是自治区直属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购置少量运输工具。1958~1965年,自治区合作商贸发展缓慢,重点建设农药、化肥、棉麻储备仓库和棉花加工厂。8年基建投资总额仅850万元。1965年,全疆供销社系统拥有仓库 6.49万平方米,运输车203辆。1966~1979年,国家把省、地、县供销社的基本建设重新纳入国家计划。 13年中新疆供销社系统基建投资为1 677万元,投资的重点是战备库、综合仓库、棉麻仓库及棉花加工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疆合作商贸焕发出勃勃生机。1980~1985年, 供销社系统基建总投资5 812万元,超过前31年总和。 主要建设项目有:(1)库尔勒供销物资中转站,投资 775万元, 占地面积77.26万平方米,仓库及仓棚建筑面积2.02万平方米,库区铁路专线1030米,公路3000米,形成物资中转能力323万吨。(2)库尔勒棉花中转储备库,投资275万元,库区占地面积22.98万平方米,仓库及仓棚面积2.16万平方米,库容1.85万吨。(3)大河沿棉花储备库,投资322万元,库房及货棚面积1.11万平方米,新增储备能力2.5万吨。(4)在巴楚、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沙湾新建6个出口棉加工厂,投资600万元,合计新增棉花加工能力4.8万吨。(5)乌鲁木齐北站化肥库,投资420万元,库房及货棚面积1.09万平方米。(6)自治区供销贸易中心大楼, 投资780万元,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到1985年,总投资达1.1亿元(包括中央投资),建成仓库仓棚188.1万平方米,营业设施48万平方米,饮服点8.6万平方米,办公设施27.6万平方米,住宅46.8万平方米,其他设施8.5万平方米,购置汽车2 250辆。化肥农药年储备能力达45万吨,棉花储备能力达150万吨,果品冷藏能力达3000吨。
  1986年以后,新疆各级供销社以棉花加工厂改造、营业设施建设和“三库”建设为重点的基建步伐加快。1986~1994年,全疆供销社系统基建投资平均每年以1亿元的额度增长。建设的主要项目有:(1)乌鲁木齐、喀什、和田、阿克苏、库尔勒、大河沿、石河子、奎屯、巴楚、莎车等地的棉花中转储备库。(2)喀什、泽普、墨玉、莎车、库尔勒的化肥、农药中转储备库。(3)库尔勒、阿克苏、吐鲁番、石河子、乌鲁木齐等地的果品冷库和果品加工厂。(4)棉麻公司系统所属的140多个棉花加工厂打包、剥绒工艺的更新改造。(5)乌鲁木齐、库尔勒、奎屯等地的茶叶库和羊毛储备库。(6)以乌鲁木齐大厦、日杂大厦、农资大厦、乌苏县供销大厦为代表的10多座建筑面积超万平方米的高层综合营业大楼。
  “八五”期间,自治区供销社系统建起的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有:(1)新疆畜产品批发市场;(2)乌鲁木齐南站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乌鲁木齐市瓜果批发市场;(4)霍城县清水河集贸市场;(5)伊宁东巴扎农贸市场;(6)焉耆县工业品批发市场;(7)沙雅县海楼农贸市场。
  1997年,新疆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商品购进总额140.33亿元,商品销售总额168.26亿元,上缴税费4.67亿元。
  1997年,新疆集市贸易市场已发展到1 361个,商品交易额达129.5亿元,比1978年增长191倍;集市贸易市场成交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2.7%,上升到41.7%。全疆城乡由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摊群市场等组成的市场体系已经形成,构成了商品流通的市场网络,繁荣了农村经济,丰富了各族群众的生活。

1.友好商场
创建于1958年的友好商场,位于乌鲁木齐繁华的友好路与克拉玛依路交会处,交通便利,是商业的黄金地段。1987年友好商场进行扩建。扩建后的友好商场总建筑面积为2.3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1.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 510万元,由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自治区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承建。工程从1987年9月开工,到1988年12月竣工,历时15个月。目前友好商场是新疆规模较大、经营品种较全的大型百货商场,也是新疆商业企业首家股份制企业。
  友好商场营业大楼在设计结构上突破几十年传统商业建筑模式,不仅外观宏伟、壮观,具有浓郁的地方民族风格,而且内部结构新颖独特。5层18个营业大厅围绕内外双层楼梯错层盘旋而上,厅与厅之间相差1.1米,7个踏步一层楼,浅浅的台阶使顾客信步而上,内外双层楼梯自然分流拥挤的客流,给人感受的是“有梯无梯”。富丽堂皇的中厅,喷泉山石,亭台小轩,阳光从楼厅天窗照射进来,使营业厅明亮宽敞。商场设有现代化的通风设备、自动喷淋灭火和自动控制的货物传送装置,4部电梯分布在营业场东西南北,与各营业厅、地下仓库相通。这座现代化的商厦为乌鲁木齐市增添了风采,它以“奇楼招客”吸引了众多的中外客商,也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反映新疆经济建设发展的一个窗口。
  友好商场现有职工1503人,其中各类管理人员206人, 占职工总数的13.7%。商场设有14个商品经营商场,1个家电维修中心, 1个友好外贸公司和独山子分场,在外埠设有广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经营范围除主营工业品零售兼批发之外,还涉及餐饮、酒店、娱乐、农贸、生产资料、证券投资、对外贸易等行业,经营37个商品大类3.8万个品种。1994年实现商品销售额3.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9%;实现利润总额3 058万元,增长46.65%,创自治区商业企业新纪录;在全国百家最大规模、最佳效益商业零售商店评比中,销售排序第66位,实现利润排序第30位,并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享有边境贸易进出口经营权。
  友好商场自新楼营业 6年多来,坚持深化内部改革,层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分配上实行“百元销售收入工资含量”和“百元利润收入工资含量”,超额部分分档挂钩的办法;在经营上制定了“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全方位发展”的方针;在制度创新方面,积极进行股份制改造。经自治区体改委批准,1993年 7月友好商场和新疆天山毛纺织品有限公司、新疆天正商贸总公司共同发起创立定向募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每股溢价发行1.80元。友好商场股份公司设立后,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行操作,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密的运行规范,初步形成职责明确、管理科学的体系。
  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拓展企业经营规模,公司于1993年9月18日破土动工,在现友好商场营业大楼南侧再兴建1座建筑面积为5.17万平方米,总投资1.55亿元,集购物、娱乐、餐饮、宾馆、写字楼、公寓、停车场为一体的现代化多功能的友好商贸大厦。主楼共32层,裙楼部分与友好商场营业楼贯通一体。1995年地下1层,地上3层营业楼交付使用,1996年整个工程竣工。友好商场已成为全疆最大的购物、娱乐、多功能的商贸服务中心。

2.奎屯石油中转库
奎屯市距独山子炼油厂仅10公里,距克拉玛依炼油厂150公里,是我国距独联体各国最近的铁路编组站,是新疆北部的交通枢纽。新疆石油资源丰富,成品油产量逐年增加,每年都要东调数十万吨成品油,支援兄弟省(区)的经济建设。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第二亚欧大陆桥的建成,独联体各国从陆地用石油串换我国产品已成为现实。在此建石油中转库,不但可接卸独山子和克拉玛依炼油厂的成品油,还可接卸独联体各国进口的成品油。
  奎屯石油中转库,位于独山子-克拉玛依公路以西100米,乌鲁木齐-伊宁公路以北 1900米,奎屯火车西站以东 970米,北疆铁路以南200米处。库区占地面积23.02公顷。主要单项工程有:4.8万立方米的库区,2 804米铁路专用线、独山子至奎屯 28422米输油管道 (9474米×3条)、 独山子2万立方米交接罐区等。其主要工艺流程是利用独山子和奎屯间自然落差,将独山子炼油厂的成品油通过输油管道自流到奎屯4.8万立方米的罐内,然后装火车东调或装汽车供应北疆地区。
  库区内的生产区和独山子交接罐区,由商业部设计院设计;库区内的生活区,由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独山子至奎屯的输油管道,由中国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设计,铁路专用线,由乌鲁木齐铁路局设计院设计。自治区石油总公司石油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尉犁县第二建筑公司和北疆铁路公司分别承担工艺设备安装、土木建筑和铁路专用线的施工任务。
  奎屯石油中转库于 1989年8月被列为预备项目。1990年列为自治区重点项目, 同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1994年10月建成投产。中转库实际投资5320万元。
  自治区石油总公司在奎屯石油中转库工程的建设中,采用国家拨一点,企业贷一点,职工集一点,项目创一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使建设资金有了一个稳定的来源。如独山子至奎屯输油管道的 700万元投资,就是采取职工集资的办法。为了让项目早日创收,在 1989年8月该库被列为预备项目时,就开始在库区的空场上建设 2500 立方米卧式油罐和临时收发油设施;1990年5月8日发出第一列铁路油罐车,项目从此开始创收。为增加收入,该库还为其他单位代发成品油,收取代办费。从第一列油罐车发出到1994年12月底,中转库共中转成品油78.23万吨,收入691.79万元。从1992年12月21日独山子-奎屯输油管道开始输油起, 截至1994年12月底, 共输转成品油66.96万吨,收取输转费266.36万元,两项合计创收 958.15万元。这些收入用于油库建设,缓解了资金紧张的局面。
  奎屯石油中转库的建成投产,对北疆乃至西北地区的国民经济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库尔勒第四运输(集团)公司提供的资料,该公司1993年汽车每吨公里柴油消耗量为32.5克, 而国家核定火车每吨公里柴油消耗量为4.5克,每吨公里火车运输比汽车运输节约柴油28克,按奎屯石油中转库每年东调成品油80万吨、 奎屯至乌鲁木齐的距离242公里计算,每年可节约柴油 5420吨, 折合人民币948.54万元。由于独山子炼油厂的成品油是自流到中转库的,所以没有能源消耗。而在中转库发油, 比在独山子炼油厂发油减少7.2公里的路程,按独山子炼油厂每年发油110万吨、每吨公里耗油32.5克计算,每年可节约柴油257.4吨,折合人民币45.05万元。
  奎屯石油中转库投产后,国家储备能力增加4.8万立方米,这不仅解决了炼油厂的后顾之忧,保证了炼油厂的生产,同时增加了新疆石油公司的储运设施,提高了企业的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了国有主渠道的作用,对北疆地区经济的发展,平抑油价,保持社会稳定等起到重要作用。

    (三)对外贸易
   
  新中国成立50年来,新疆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62年,是新疆外贸稳步发展阶段。这时的对外贸易,是在百废待兴、交通不便、生产落后,国民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的情况下,“互通有无,调剂余缺”。贸易对外主要是前苏联及部分东欧国家,以对苏贸易为主,进出口商品,均通过新疆口岸,由新疆直接出口,以记账形式结算的易货贸易。进出口商品主要是工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如汽车、农机、工矿设备、钢材、石油制品、水泥、化肥等 (比重占90%以上)及少量紧缺的生活用品。出口主要是农牧业原料和初级产品,如皮张、肠衣、绒毛、棉花、厂丝、油脂、牛羊肉、干果及部分有色金属矿产品等。自治区成立的1955年,达到3093万美元。
  第二阶段,从1962年到1980年,是新疆对外经贸缓慢发展和停滞阶段。由于中苏关系全面恶化,新疆被迫陆续关闭了所有对苏贸易口岸,对苏贸易基本停止。新疆对外贸易转向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和港澳地区,贸易方式也改为国际通行的现汇贸易。但由于当时的对外贸易体制的影响,新疆尚不能直接经营出口、向东部沿海的天津、上海等口岸调供货源,进口主要由国家各外贸总公司统一购进,按计划分拨,直接进口仅限于地方用汇部分,数量十分有限。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国民经济到了崩溃边缘,对外经济贸易也降到了历史最低点。
  第三阶段,从1981年开始,新疆对外经济贸易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对外经贸体制实施改革,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化,进出口业务由统一进口和调拨出口改为全部自营(供港鲜瓜果等已于1976年后开始自营),新疆对外经贸进入了新的历史大发展阶段。
  1981年,随着国家外贸体制的重大改革,进出口业务由新疆自己直接经营,改变了过去长期以来外贸公司只管出口货源的收购、调拨,无权经营出口业务的情况。同时,由于外贸经营权力的下放,改变了对外贸易高度集中、独家垄断的局面。新疆经营对外贸易的企业,除原有的外贸专业公司外,先后成立了农垦、有色金属、机械设备、基地公司等农贸、工贸结合的外贸公司。
  在此期间,对苏联、蒙古、巴基斯坦的地方、边境贸易开始起步。1987年成立了新疆地方贸易进出口公司、丝路贸易公司和伊犁、塔城、阿勒泰、昌吉、克孜勒苏、喀什等地(州)的外贸公司。1988年,在香港和阿联酋设立了贸易公司。新疆国际经济合作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新疆的对外贸易已经出现了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格局。新疆的对外贸易合作伙伴发展到世界五大洲的50多个国家和地区,总体呈现东向为主,西向为辅的格局。
  1987年,国务院做出了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自负盈亏,放开经营,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的外贸体制改革方向。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精神,下放了权力,扩大了公司自主权,财务同总公司脱钩,与新疆财政挂钩。组建了外贸财务公司,加强了外贸内部资金的调剂、应用和管理。外贸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和经理负责制。
  随着外贸体制改革的深入,新疆出口商品的结构不断改善。品种由少到多,由初级产品逐步发展到加工制成品,增加了新疆资源优势产品的出口。 1988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商品增加到39种。但这一时期新疆出口的“拳头”商品不多,初级产品比重在出口方面仍占有主导地位,深加工产品尤其是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小。进口方面,则是一般机电产品和生产资料进口多,技术性能高的产品进口比重小,技术引进还很不够。
  在这一阶段,新疆进出口贸易额增长较快。1981年新疆出口额 473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6%。1984年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上了第一个台阶;1988年出口2.99亿美元,创历史最高纪录,上了第二个台阶。比自营出口的 1981年增加5.32倍。8年间,出口创汇翻了两番半多。其中边境贸易取得了突破性进展。1988年,对苏联出口 1682万美元, 比1987年增长129%;虽然新疆出口额在全国所占的份额不大(1987年新疆出口总额占全国出口总额的0.64%),但就新疆而言,增长的速度是很快的。
  90年代以来,国家对外贸体制进行了两次大的改革,一是取消了出口补贴,使外贸企业进一步摆脱吃大锅饭的体制,为外贸企业统一政策、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二是改革了外汇体制,实行了人民币汇率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新疆的外贸企业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改变了吃大锅饭的观念,增加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的能力。地、州、市级外贸公司也逐渐也积累了一些开拓国际市场的经验。1996年,全区外贸企业废止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目标经营责任制,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狠抓企业内部管理, 使过去管理粗放、 财务混乱的局面得到初步改善。1997年,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4.47亿美元,其中进口 7.81亿美元,出口6.65亿美元。1998年完成进出口总额 15.32亿美元,其中进口7.24亿美元,出口8.08亿美元。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新疆的边境贸易已形成了多渠道、多层次、 多形式的贸易格局。 边贸公司从1991年的 5家发展到1996年的346家,形成了自治区级专业外贸公司,地、 州外贸公司,厅、局外贸公司和三资企业、生产自营出口企业及兵团外经贸企业组成的多路边贸大军。经营方式由过去单一的易货贸易发展到现汇与易货相结合,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相结合,旅游购物与边民互市相结合等多种灵活方式。贸易国别已拓展到包括周边8国在内的10多个国家。边贸秩序不断改善, 边贸质量显著提高。在边贸出口商品中,工业制成品已占70%, 机电产品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边境贸易获得明显经济效益。自1992年以来,边境贸易在新疆对外贸易中的比重逐步上升,已稳居“半壁江山”。
  边境贸易的发展,不仅扩大和提高了新疆对外贸易的规模和水平,而且对繁荣地方经济,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收入,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新疆33个边境县1990年财政收入为3.01亿元;大规模开展边贸后1993年达4.89亿元,增幅达62.4%。1993~1995年间,新疆边境贸易上缴关税16亿元(人民币),上缴税收13.9亿元,其中地方税收达5.2亿元,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