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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1月10~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召开首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乔石等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出席大会并在会上讲话。 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方面有突出表现的183个先进集体和 322名先进个人,并通过了在党的十二大精神指引下开创民族团结新局面的10条倡议, 提出把每年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在这个月里,集中力量开展贯彻民族政策、增强团结的教育活动,检查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公约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民族团结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人人都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都懂民族政策,人人都讲民族团结,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好事”。从此, 每年的5月被定为新疆的民族团结教育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各级党政部门坚持把民族团结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在各级党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全区每年 5月都掀起一次民族团结教育的热潮,并以“月”促“年”,推动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深入发展。 在民族团结教育月中,各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影、专栏、橱窗、板报、宣传车等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采取讲演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歌咏比赛、体育比赛、图片展览、文化演出、联谊活动,互交朋友、互学语言文字、互送温暖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的地方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大院活动,有的地方开展了地方与部队、地方与兵团、地方与中央企业共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在宗教界,普遍开展了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争当“五好宗教人士”活动。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的开展,既增添了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也使民族团结工作走向具体化和经常化。 截至1998年,新疆已开展了16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通过民族团结教育,使自治区的民族团结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主要表现在:(1)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两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意识大大增强,大家纷纷认识到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加强民族团结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基本保证,各族人民应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2)通过民族团结教育, 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大批德才兼备、政治立场坚定的少数民族干部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3)通过民族团结教育,16年来全区涌现出一大批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目前,全区共有61个县(市)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市),有423个单位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集体,793人被评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其中有111个模范单位和114个先进个人受到国家民委的表彰, 有74个模范单位和125个先进个人受到国务院的表彰。在先进模范中,有热爱边疆,扎根边疆,为新疆的发展繁荣做出突出贡献的原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总工程师王蔚;有见义勇为保护汉族干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勇斗歹徒壮烈牺牲的公安民警赛尔江;有爱国奉献,保卫边疆,全心全意为边疆各族人民服务的新疆军区某部的丁德福;有为抢救汉族群众的财产,勇扑烈火而英勇献身的额敏县农民革命汗·木拉提江;有认真调解民族纠纷,维护民族团结的麦盖提县的居委会调解治保主任吾斯满·卡德尔;还有在帕米尔高原工作36年,为民爱民的好医生吴登云等。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民族团结的赞歌,为各族人民树立了榜样。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增强了民族团结,促进了新疆的社会稳定,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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