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与宗教
 

  1.宗教信仰状况
  伊斯兰教是新疆最主要的宗教,为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民族的绝大多数群众所信仰。佛教为蒙古、藏族和一部分汉族、锡伯族所信奉,其中蒙古、锡伯、藏族主要信奉藏传佛教。
  基督教、天主教和道教主要在一些汉族群众中有信仰。其中基督教信徒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昌吉、米泉、奎屯、阿克苏、哈密、新源和库车等市、县。天主教徒主要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和伊犁地区。道教徒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东正教为俄罗斯族信仰,经常参加宗教活动的只有百余人。

  2.宗教活动场所
  新疆各类宗教活动场所 24100余个,其中伊斯兰教活动场所23900余个,佛教寺庙(点)51个,基督教堂(点)100余个,天主教堂(点)25个,东正教堂(点)3个,道观(点)3个。全疆伊斯兰宗教活动场所,就城市而言,在穆斯林群众较为集中的居民点都建有数量不等的清真寺。南疆,尤其是喀什、和田农村基本保持每个生产小组1个小型礼拜寺,每村1个居玛寺 (礼拜五做聚礼的寺),每县有1座加米清真寺(亦称“大寺”)。牧区由于居住分散,且流动性大,仅在帐篷或就地做礼拜,故清真寺较少,一般保持每个行政村 1座。南疆维吾尔族穆斯林群众有朝拜麻扎的习俗,喀什到和田一带有影响的麻扎亦建有礼拜寺。从总体上说,这些宗教活动场所已基本上满足了广大信教群众从事宗教活动的需要。

  3.宗教教职人员
  全疆宗教教职人员约 2.9万人,其中伊玛目以上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约2.8万多人,佛教教职人员300多人,基督教神职人员7人,天主教神职人员7人,道士1人。
  自治区根据不同宗教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年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就伊斯兰教来说,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和自治区经学院培养较高层次的宗教教职人员。1985年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成立,至1998年已先后招收了七届五年制本科学员400人,已有三届学员完成了学业,毕业后先后分配到一些重点清真寺任教职。1983年以来,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共培训伊玛目以上教职人员1000余人。各地、州、市、县还从本地区实际出发,由爱国宗教组织举办了经文班(点),共培训中低层次年轻爱国教职人员1100多人。自治区佛教协会除培养年轻爱国教职人员外,还选送30名满金分别到内蒙古、西藏佛学院学习深造。1983年以来,自治区佛教协会共培训现职喇嘛、居士300多名。

  4.宗教团体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疆陆续恢复和建立了爱国宗教团体。目前,全区已建立各级爱国宗教团体90个。其中,自治区级2个,即新疆伊斯兰教协会和新疆佛教协会。地(州、市)级伊斯兰教协会12个,县(市)级伊斯兰教协会67个。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乌鲁木齐成立了佛教协会,和静、和硕、和布克赛尔成立了3个县级佛教协会。乌鲁木齐市、昌吉市和米泉县成立了3个基督教“三自”爱国会。此外,各宗教活动场所内还建立了由信教群众组成的民主管理小组。这些宗教团体和民主管理组织,在维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办好教务、成为联系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以及民主理财、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5.宗教活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通过落实党的各项宗教政策,建立健全法规,自治区广大信教群众充分享受着信教自由的权利。
  多年来, 自治区通过各种途径, 供应《古兰经》、《圣训》,供应佛经、法器、佛像,为广大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提供了保障,使他们充分享受着信教自由的权利。通过落实各项宗教改革,建立健全各项法规,逐步把宗教事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