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沿用的由国家救济的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脱贫致富的问题。1978年始,民政部门采取扶贫新途径,即从发展生产上扶持贫困农牧民增强自身造血功能,自力更生地走上脱贫致富的道路。民政厅于1979年首先在墨玉县搞试点,1980年在19个县(市)试办扶贫,1982年全面推开,并由民政独家办事变为联合诸多部门一起搞,引起县(市)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设立了专门的扶贫开发机构,制定了5年规划,召集南北疆片会交流农区扶贫经验,同时制定牧区扶贫办法,在全疆掀起扶贫高潮。至1985年,全自治区扶持贫困户累计178531户,脱贫81590户,累计脱贫率为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