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保护各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广大群众合理地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继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成立之后,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于1985年 1月开始了消费者协会的筹备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年 4月20日召开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成立大会,推举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何德尔拜为协会名誉会长,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牙生·那斯尔为会长。大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章程》。随后,各地、州、市、县的消费者协会也相继成立。到目前为止,全疆县以上都成立了消费者协会组织,一些地、州、市、县还在辖区内的乡、镇、村设立了分会。据1998年统计, 全疆消协有专职工作人员168人,兼职工作人员201人。已在乡镇成立消协分会425个,街道成立分会240个,在大中城市商业集中区、集贸市场、村委会、居委会、厂矿、学校等设立各类消协基层组织网络1364个。自治区一个遍布城乡牧区、兵团团场、工矿企业的消协组织监督网络已经形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