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体育
 
  新疆的人民广播事业创建于1949年12月。当时全疆仅有新疆人民广播电台这1座广播电台,条件十分简陋,只有1台功率为350瓦的发射机,全天播音3个小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广播事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1952年,在乌鲁木齐市西郊老满城新建了第一座短波发射台,功率为4架/4.55千瓦。1953年又相继增加发射设备,到1957年发射功率达到8架/22.5千瓦。1959年10月1日, 在昌吉县新光农业合作社新建广播短波发射中心台,命名为昌吉523短波发射中心台。 1964年和1976年,又先后两次进行扩建,发射功率达到14架/320千瓦。该台是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的主要传频台,每天用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 16个频率对全疆广播,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可收听到新疆台的节目。
  短波发射中心台的建立,大大提高了广播节目的有效覆盖面积。但由于短波受电离层的干扰,在新疆境内有些地区仍听不到或听不好广播。此后又根据国家的技术政策,在发展短波广播的同时,又发展了中波广播。1965年,在呼图壁县20里店乡新建了新疆中波广播发射中心, 命名为呼图壁631中波发射中心台,发射功率达4架/480千瓦,使用3个频率,转播维吾尔、汉、哈萨克语节目。同时,新建了伊犁632台、阿勒泰633台、塔城634台、喀什635台、阿克苏636台、 和田637台等6个中波转播台。其主要任务是转播新疆台的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语广播和中央台第一套节目。 1979年,又新建哈密761中波转播台,转播新疆台维吾尔、汉、哈萨克语节目和中央台第一套节目;新建博乐762中波转播台,转播新疆台维吾尔、汉、蒙古语节目和中央台第一套节目。
  1981年9月, 为了进一步扩大广播覆盖面积和改善收听质量,国家计委下达了《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广播电视建设规划问题的通知》,批准在新疆各地新建19座中波广播转播台和乌鲁木齐高山广播电视传频台。经自治区研究,将此项工程定名为"810工程"。 此项工程从1982年开始建设,1985年竣工。19座广播中波转播台,分布在喀什、阿克苏、吐鲁番、巴里坤、伊吾、库尔勒、若羌、库车、莎车、阿图什、阿合奇、皮山、于田、木垒、昭苏、哈巴河、富蕴、和布克赛尔、新源等县(市)。这些台都设有数套设备,可根据当地人口的民族结构,转播新疆台维吾尔、 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的广播。同时每个转播台专用一套设备转播中央台第一套节目。这批工程的建成投播,使新疆地区中波广播的人口覆盖率由原来的34%提高到68%。
  1983年第11次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提出了"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建设方针,充分调动了各地办广播电视的积极性,加快了新疆广播事业的建设步伐。到1994年底,全疆已建成广播发射台38座,发射总功率比1978年增长了 54%。 基层广播网的建设也出现了新的局面, 全疆85个县(市)都有了广播台(站),并在70个县(市)建立了调频广播。1994年10月,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维吾尔、汉、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 5种语言的节目实现卫星传输,而且在哈密、吐鲁番、库尔勒、喀什、和田、伊犁等地区同时建立广播卫星节目接收站。目前,新疆有广播电台 6座(新口径),中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39座。全疆广播电台举办的广播节目共有46套,平均每天总播出时间319小时,其中自办节目242小时,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82.9%。
  新疆的电视事业创建于1970年。当年成立的新疆电视台使用自制的电子管黑白电视设备,1000瓦图像发射机, 500瓦伴音发射机,覆盖范围很小。80年代以来,新疆的电视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82年6月, 新疆电视台将黑白电视设备改为彩色电视设备。1984年4月8日,我国试验通讯卫星发射成功,当天就传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 从4月18日起,新疆电视台通过卫星录像(因有时差)播出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和其他重要节目。1989年2月, 新疆电视台开始使用卫星手段向各地传输部分电视节目。从1993年8月1日起,新疆电视台维、汉、哈语节目实现全天候卫星传输。80年代初,自治区各地掀起办电视的高潮。现在,全疆已有电视台18座(新口径)、电视转播台348座(其中1千瓦以上电视台发射和转播台61座)、卫星地面站978座。 有线电视近年来也开始起步,而且发展势头很猛,到1994年底,全疆已依法审批设立行政区域性有线电视台20座、 企业有线电视台10座、有线电视站440座,总传输用户120多万。目前, 全疆举办的电视节目共有51套,平均每天播出 265个小时, 自办节目 168小时, 电视人口覆盖率达84.5%。1997年8月28日,新疆广播电影电视厅采用当今国际先进的数字压缩技术,建成了国内省区中规模最大、传输语种最多的卫星广播电视上行站,分频道同步传输新疆电视台三种语言电视和新疆人民广播电台五种语言广播,提高了自治区台各语言节目在全疆的传输效果和覆盖面积,实现了广播电视全疆联网。1992年以来,新疆彩电中心,广播播控中心、新闻编播业务楼相继建成,各民族语言节目制作、译制和播出能力显著提高。为了解决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源不足的问题,1984年以来,相继成立了电视剧译制中心和音像出版社,并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田、喀什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建立了电视译制部。全疆译制网络每年译制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1000多集,受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