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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初期,由政府组织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1975年国家开始颁布和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在新疆,首先是在汉族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对少数民族则实行由鼓励生育政策到提倡计划生育政策。 1989年, 自治区颁布《新疆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后,新疆少数民族也开始逐步实行计划生育。1992年7月1日又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办法》,在新疆汉族和少数民族中共同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实行少生、优生、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实行计划生育。至此,计划生育工作在新疆各族群众中全面实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彻底扭转了以前新疆人口严重失控的局面,新疆总人口由1978年的1233.01万人发展到1997年1718.08万人,增长了39.34%,年平均增长1.76%, 改革开放后20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速度比改革开放前降低了一半多。如在改革开放后不控制人口增长,以1978年的人口基数1233.01万人及改革开放前2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3.94%推算,到1997年新疆的人口规模将会达到2570万人, 比1718万人的总人口实际增加852万人,相当于目前新疆总人口的一半。可见,计划生育政策对控制新疆人口的增长发挥了重大作用。20年来从几次大型人口调查数据来看,也进一步反映出计划生育政策对新疆人口控制工作的影响。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新疆总人口为1308.15万人,比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增长79.94%, 年平均增长率为3.32%。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新疆总人口为1515.69万人, 比1982年增长15.87%,年平均增长率为1.86%, 比上一个普查间隔期的年平均增长率下降1.46个百分点。1995年人口抽样调查,推 算出当时新疆的总人口为1654.33万人,比1990年增长9.15%,年平均增长率为1.76%,又比上一个间隔期下降0.1个百分点。据1998年自治区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9.74‰,人口死亡率为6.93‰,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81‰。年末全区总人口1747.35万人,年增长1.7%。由此可见,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不断推进和加强,新疆人口增长逐步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有计划增长型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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