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中国共产党在新疆的纪律组织,最早是1950年 6月成立的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的工作部门。1955年10月 1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成立,中共中央新疆分局撤销。10月1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仍然作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工作部门。1966年 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监察委员会停止工作, 9月监察委员会被取消。1973年5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正式设立纪律检查处。1978年 5月,根据党章规定,自治区党委决定恢复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纪律检查处划归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1983年5月,自治区党委报经中共中央批准,重新调整了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成员,由副省级干部担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84年2月,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上,根据党章规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3]3号文件精神,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不再属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门,受自治区党委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大会选出了由35人组成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2月22日,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召开,选出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1993年 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以后,全疆各级党的组织都配套了党的纪律检查专门人员,建立了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机构。特别是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以来,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构普遍建立起来,配备了专职干部,纪律检查工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将自治区反腐倡廉工作推向了新的历史时期。
(一)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工作是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的主要工作。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党纪条规教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条规发布后,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举办学习班4652期,培训党员43万多人。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前发展。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工作。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厅采取组织记者采访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举办联办节目、公益广告等扩大宣传力度。 开展执法监察,对群众普遍关心、影响较大的活动,如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招生招干等工作及国家粮棉油收购资金使用情况和股票上市情况等,执法监察,保证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 同时还与自治区党委、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信访部门加强联系,受理群众举报,加强信访部门的查办、督办工作。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的同时,还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促进自治区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反腐倡廉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除了完成以上三项主要任务之外,十四大党章还规定了纪检机关维护党规党法要做好的三项经常性工作。这三项经常性工作是:“要经常性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召开以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三项工作”的格局,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面部署反腐败工作以来,从新疆区情出发,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年都确定必须抓出明显成效的重点工作作为突破口,推动反腐败“三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1994年重点清理超标准小汽车, 对超标车进行了封存、处理。1995年重点抓狠刹公款吃喝玩乐风,发出“三一О禁令”,使公款吃喝玩乐风得到有效遏制。1996年把纠风工作放到全局的高度把握,决定着力抓纠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中的腐败问题。1997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从主要治标转向标本兼治 , 提出“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查处”的思路,认真开展党纪党规教育。1998年,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八条规定,在上半年完成了清理通信工具的工作。同时,针对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比较尖锐的情况,在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斗争中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为维护新疆的稳定做出了贡献。由于全区各级党委、政府思想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反腐败三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纠正了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